2017-宏观专题研究:城投转型的坚守与蜕变-20170816-联讯证券-23页-1mb
报告摘要
城投公司转型的坚守与蜕变总结
核心内容
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工具,其发展与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密不可分。从最初的融资与投资并重,到2008年金融危机后融资职能被放大,再到2014年43号文要求剥离政府性融资职能,城投公司经历了从依赖政府到逐步市场化转型的过程。
主要观点
- 城投公司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地方政府因《预算法》限制不能直接举债,只能通过城投公司间接融资。
- 城投公司在推动经济增长和城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2009年“四万亿”投资计划中,其融资能力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支撑。
- 政策监管趋严,城投模式面临挑战,2010年中央开始收紧对城投公司的支持,2014年43号文正式要求剥离其政府性融资职能。
- 城投公司难以摆脱地方政府的依赖,政策规范效果有限,地方政府依然通过各种方式变相举债。
- 城投公司需要加快市场化转型,通过“盘活存量+转型增量”提升业务竞争力,例如通过资产证券化、TOT、PPP等模式。
- 未来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将多元化,包括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PPP模式和城投公司等,城投公司将逐步退出主要融资角色。
关键信息
城投公司的职能演变
- 1992年:上海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成立,标志着城投公司的诞生。
- 2008年:金融危机后,城投公司融资职能被进一步放大,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融资工具。
- 2014年:43号文发布,要求剥离城投公司的政府性融资职能,推动其市场化转型。
城投公司的债务风险
- 城投公司普遍受到地方政府干预,预算软约束和对资金成本不敏感,导致债务风险上升。
- 2013年审计署报告显示,通过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的较大比例,凸显城投公司在债务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地方政府融资转型方向
- 开大正门: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PPP模式和城投公司共同构成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 地方政府债券:具有公开透明、融资成本低等优势,成为城投公司融资的替代品。
- PPP模式:尽管部分项目存在违规操作,但仍是未来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方式。
- 政府购买服务:被用于规避财政支出红线,但政策正在逐步规范。
城投公司转型路径
- 盘活存量资产:通过ABS、TOT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转型增量业务:在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探索新的业务模式。
- 整合重组:部分城投公司通过整合重组,转型为商业类国企或公益性国企。
- 组建金控集团:部分城投公司开始涉足金融领域,通过金融控股增强自身实力。
风险提示
- 地方债务监管趋严,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受限,增加经济下行压力。
- 城投公司若未能实现市场化转型,可能面临被关闭或融资能力下降的风险。
附录:主要政策时间节点
- 2010年:国发19号文要求清理融资平台,限制其承担政府性融资任务。
- 2014年:国发43号文发布,明确剥离城投公司政府性融资职能。
- 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地方政府获得适度举债权限。
- 2017年:50号文和87号文发布,加强地方债务监管,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
未来展望
- 城投公司需要摆脱地方政府的依赖,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转型。
- 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将逐步由“城投主导”转向“多元并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 城投公司可通过业务创新和资源整合,拓展至PPP、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控股等新领域,增强自身竞争力。
总结
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的重要工具,其发展与地方经济密切相关。然而,随着政策监管趋严和市场化改革推进,城投公司面临从传统融资平台向多元化业务转型的压力。未来,城投公司需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增量业务、整合重组等方式,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转型,以适应新的融资环境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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