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上交所-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_5页_145kb
报告摘要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制定目的: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依据: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相关法规、章程等。
- 提名委员会性质: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标准、程序的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成员: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 选举方式: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主任委员:设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
- 根据公司情况提出董事会规模、构成建议。
- 研究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 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
- 提出董事候选人、高管人选建议。
- 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负责。
- 提案要求: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基本程序:提名委员会与相关部门交流需求,搜寻人选,审查条件,征求候选人同意,形成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时间要求: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交建议和材料。
- 后续调整:根据董事会决定进行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会议频次:每年至少两次,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 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表决通过。
- 会议记录与保密:详细记录并备案,委员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职责终止需补足。
- 实施与修订: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如有冲突则以新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
要点简述
- 该细则详细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设置、成员构成、关键职责、各项操作流程以及议事规则,旨在科学、规范地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免与选拔,提升公司治理效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 确保育才、选人、用人过程的合规性,把控公司管理层的优选标准,由董事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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