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行业资产配置专题之二十七:非标,重压之下何去何从?-20180209-申万宏源-11页
报告摘要
非标:重压之下何去何从?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聚焦于2018年资产管理行业对非标准化资产(简称“非标”)的监管政策及其对实体经济融资的影响。通过对2013年以来的监管政策进行梳理,分析了非标资产在资金端与资产端所受到的限制,并探讨了存量与新增非标资产的应对策略,以及实体经济融资缺口的可能填补渠道。
主要观点
资金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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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投资非标限制:
- 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受到严格限制,仅允许综合类理财投资。
- 2016年82号文规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贷资产收益权需在银登中心完成转让和集中登记,相关资产不计入非标统计。
- 2017年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提出,资管产品需区分公募和私募,仅私募产品可投资非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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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投资非标限制:
- 同业投资需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监管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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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限制:
- 监管评级二级(不含)以下机构不得投资非标资产,严禁通过通道方式变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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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限制: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新增参与贷款类业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需穿透检查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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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限制:
- 私募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包括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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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合作限制:
- 银行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银信合作规模不新增,结构化证券投资类业务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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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委托贷款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委托贷款,不得用于权益性投资或增资扩股。
资产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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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领域:
- 房地产、融资平台、两高一剩、僵尸企业、环保不达标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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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银信类业务不得违规投向上述领域。
- 委托贷款不得用于不合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等。
关键信息
存量非标资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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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登记与交易:
- 存量非标资产可通过资产交易平台集中登记和交易,如银登中心、北金所等。
- 2016年82号文已允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贷资产收益权在银登中心完成转让,不计入非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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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
- 通过重新打包存量非标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非标转标。
- 目前仅银登中心的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类项目被官方认可。
新增非标资产的合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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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投资:
- 个人和企业自有资金可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投资合规的实体经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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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禁止的资产类型:
- 受益权类、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等仍可投资,但需满足穿透检查、统一授信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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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平台登记:
- 投资的非标项目需在资产交易平台登记交易,实现非标转标。
重点资产交易平台
| 关注等级 | 非标转标潜在平台 |
|---|---|
| 一级 | 银登中心 |
| 二级 | 北金所、中证报价、交易所资管份额转让平台 |
| 三级 | 中信登、票交所 |
| 四级 | 保交所 |
实体经济融资缺口的填补渠道
- 信贷:广义信贷增速受资本充足率指标约束。
- 债券:公募及私募债券,尤其是私募债券可能成为替代非标的重要渠道。
- 股权融资:可作为补充融资渠道。
- 标准化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企业ABS、信贷ABS、ABN、保监会ABS等。
- 非标转标:通过资产交易平台实现非标资产标准化,提升流动性。
2018年展望
- 非标融资增速下行:标准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广义融资增速在2018年大概率下降。
- 监管压力:融资端受限将加大经济下行压力,关注实体融资成本上升及信用风险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 非标转标趋势:需继续关注银登中心,重点跟踪北金所、中证报价、交易所资管份额转让平台等交易平台的政策与业务发展。
结论
资管新规对非标资产的监管日趋严格,存量非标资产面临流动性压力,需通过集中登记、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转标。新增非标资产则需在合规框架下通过自有资金或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未来,非标资产的规模和流动性将受到监管政策的直接影响,同时需关注其他融资渠道如私募债券和标准化资产证券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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