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三板股份支付案例(17个)_24页_1mb
报告摘要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档总结了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了其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执行、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各公司通过不同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包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设立持股平台等方式,以增强员工归属感、稳定核心团队、激励优秀人才,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账务处理,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
- 直接股权转让:如优森软件、曙光电缆、中晟光电等,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将部分股权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转让给员工,作为股权激励。
- 增资扩股:如卡松科技、建东科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等,通过员工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成为公司股东或间接股东。
- 设立持股平台:如华翼微、凌志软件、帮豪种业等,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或持股平台,由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期权激励:如华翼微,通过股票期权的方式激励员工。
2.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 股权激励费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确认,通常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或相关成本费用。
- 股权激励费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证监会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
- 股权激励费用的核算依据包括:公司净资产、市净率、评估报告、增资价格等,确保公允价值合理。
3. 股权激励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多数公司指出,股权激励对当期业绩影响较大,但对未来的业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或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 部分公司因股权激励导致当期净利润减少,如中晟光电、明光浩淼安防科技等,但强调其不影响公司长期发展。
- 个别公司如帮豪种业,股权激励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未视为非经常性损益。
4. 各公司披露情况
- 优森软件:股权激励费用264万元,占管理费用57.88%,已披露但未作为重大事项。
- 卡松科技:股份支付费用94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未对长期业绩产生影响。
- 建东科技:股份支付费用101.64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影响2014年1-9月业绩。
- 曙光电缆:股份支付费用1277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支付费用175万元,计入管理费用,符合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要求。
- 中晟光电:股份支付费用1919.79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公司认为该费用属于经常性损益。
- 华翼微:股份支付费用24.85万元,计入管理费用,按行权条件分三期确认。
- 帮豪种业:股份支付费用631.2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影响2014年净利润。
- 凌志软件:股份支付费用504.1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公司认为该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 平原非标:股份支付费用297万元,影响2013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但不影响未来业绩。
5. 申报会计师与主办券商意见
- 所有案例中,申报会计师均认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 主办券商通过访谈、查阅协议、审计报告等方式对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其合法性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 一般认为,股权激励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盈利能力。
总结
新三板挂牌公司普遍采用股权激励措施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激励作用。各公司通过不同的方式实施激励,如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设立持股平台等,且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虽然股权激励对当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多数公司认为其对长期发展无实质性影响。此外,公司均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对股权激励进行了披露,符合证监会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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