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_152页-5mb
报告摘要
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清华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财政透明度课题组发布,旨在评估中国市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度水平。报告涵盖了除海南三沙市外的全国652个市级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90个地级市政府和358个县级市政府。报告基于全口径、一站式、用户友好的三大原则,构建了财政透明度评价体系,分别对地级及以上和县级市政府进行评分。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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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透明度的重要性
- 财政透明是落实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前提。
- 财政透明有助于防止腐败、减少代理成本,建立高效政府。
- 财政透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有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 财政透明是地方政府参与资本市场融资的前提条件,有助于提高融资效率和市场认可度。
- 财政透明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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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透明度的现状
- 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2015年财政透明度有明显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城市未公开政府性债务信息,且“四本账”的公开情况差异较大。
- 县级市政府:整体财政透明度明显低于地级及以上城市,部分城市甚至未公开最基本信息。
- 排名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北京、广州、上海得分最高,且差距较小;县级城市中,浙江省的江山市、四川省的简阳市和广汉市排名前三,浙江省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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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原则与评分标准
- 全口径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府机构、预算、债务等信息。
- 一站式财政信息发布:强调政府信息应集中发布,便于查找和使用。
- 用户友好型财政信息服务界面:要求信息界面友好,便于不同用户群体获取和理解信息。
- 评分标准:地级及以上市政府总分为630分,县级市政府总分为600分,涵盖机构公开、预算与预算执行、其他财政信息等三大类。
关键信息
一、评价体系构成
- 机构设置公开:共50分,包括市级政府机构、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
- 市级政府预算与预算执行:共380分,包括“四本账”(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的收入与支出、部门预算与决算。
- 其他财政信息:共170分,包括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大额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等。
二、地级及以上市政府的财政透明度
- 总分情况:平均得分为251.72分(换算成百分制为39.96%)。
- 排名前三十城市:北京、广州、上海、天津、珠海、武汉、南宁、嘉兴、济南、宁波等,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 政府性债务公开情况:除北京、广州、上海、天津、宁波、厦门外,其他城市均未公开政府性债务和举债资金使用情况。
- 三公经费:部分城市公开情况较好,但整体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 预算与预算执行:268个城市公开了连续财政年度的预算与预算执行情况,但仅55个城市得分达到60%以上。
三、县级市政府的财政透明度
- 总分情况:平均得分为141.00分(换算成百分制为23.50%)。
- 排名前十城市:浙江省占3席,四川省占2席,其他省份各占1席。
- 机构公开:平均得分为29.55分,43个城市获得满分50分。
- 四本账公开:平均得分为70.92分,仅22个城市得分超过200分。
- 其他财政信息:平均得分为40.53分,仅6个城市得分超过100分。
- 政府性债务:平均得分仅为0.61分(换算成百分制为1.54%),是所有子项中最差的。
四、良好做法指南
- 提出“全口径、一站式、用户友好”三大原则。
- 强调预算与决算应以表格形式公开,便于查阅和理解。
- 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清晰、完整、规范的数据。
- 强调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透明。
五、发展趋势
- 2015年财政透明度较2014年有所提升,尤其是中西部地区。
- 财政透明度的提升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
- 需要继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强化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
小结
本报告揭示了中国市级政府在财政透明度方面取得的进步与不足,强调了财政透明对于民主治理、法治建设、资本市场参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地级及以上城市整体表现优于县级城市,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未来应进一步推动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实现更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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