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长城证券-医药_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_点评_集采细则出台_未过评产品承压_3页_516kb
报告摘要
医药行业集采细则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11月2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标志着地方带量采购补充配套文件的首次出台,对其他试点城市具有指导性作用。该文件对集采细则进行了详细规定,涵盖企业申报、药品配送、质量检测、三方协议、货款支付、中选与未中选品种使用等多个方面。
主要观点
- 集采细则明确化:此前发布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已明确了试点地区、品种范围和申报要求,但具体购销合同、配送、质量检测、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等内容尚未明确,本次上海补充文件填补了这一空白。
- 配送机制优化:一个中选品种仅委托一家配送企业,配送费率为中选价的6%,并要求配送企业具备24小时内向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配送的能力。此举利好流通企业龙头,提升其市场地位。
- 质量控制强化:申报企业需接受近红外光谱建模等检测方式对每批次中选药品进行监测,并接受一年至少两次的抽检和飞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稳定一致。
- 回款机制清晰:货款分三次支付,分别为签订三方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采购周期执行半年或采购量达协议约定50%后支付45%,剩余部分在协议末期清算。该机制为中标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保障。
- 未中选品种价格调整:未中选的最高价药品需在2017年中标价基础上梯度降价,非最高价药品挂网价应不高于调整后的最高价。此举推动价格体系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 一致性评价影响显著: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将面临市场压力,尤其在仿制药企业超过3家的品种中,未过评产品将被逐步淘汰。此政策有效激发企业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推动行业质量提升。
- 重点企业受益:浙江华海药业、中国生物制药、石药集团、扬子江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望成为集采大赢家,而市场占比小的企业则更倾向于通过降价获取市场份额。
关键信息
- 集采试点地区:上海作为先行者,其补充文件对其他试点城市具有示范作用。
- 未过评产品承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将面临使用限制和价格下调,市场空间被压缩。
- 创新药与仿制药双向替代:政策推动原研药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临床中的替代,优化药品结构。
- 企业策略调整: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将获得市场优势,而未通过企业需加快改进以适应政策变化。
风险提示
- 采购进度不达预期:可能影响企业收益和市场稳定性。
- 政策风险:未来政策调整可能对市场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 市场竞争风险:企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环境,需加强成本控制和市场拓展能力。
投资评级
- 公司评级:推荐(维持)
- 行业评级:推荐
研究员承诺
本报告由分析师赵浩然和彭学龄共同撰写,承诺独立、客观地提供研究观点,不因报告内容获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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