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中泰证券-医药生物行业报告简版_4+7带量采购上海补充文件发布_采购细则进一步明确_2页_406kb
报告摘要
医药生物行业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11月21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标志着4+7带量采购政策在地方层面的进一步落实。该文件明确了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细则,包括购销合同、药品配送、质量检测、未中选品种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等方面,是首个发布补充文件的城市,对全国其他试点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主要观点
- 保障中选品种用量:中选品种的采购量原则上与上一年度水平相当,以确保其在医疗机构中的使用量,避免因医生处方动力下降而导致中选药品销量下滑。
- 未中选药品使用规则:
- 未中选药品的用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的用量;
- 未中选药品中的最高价药品需实现梯度降价,以中选价为托底;
- 非最高价药品的挂网价应不高于调整后的最高价药品挂网价。
- 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影响采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达3家及以上的品种,不再采购其他企业产品;未满3家的,可继续使用未中选药品,但其挂网价应低于中选价。
- 配送机制优化:实行预付制度,账期大幅缩短,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配送费为中选价的6%,虽然低于平均7%-8%的配送毛利率,但因份额提升和账期缩短,整体对区域龙头商业企业有利。
- 风险提示:药品价格大幅降价可能对部分企业造成经营压力。
关键信息
- 文件发布单位: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 政策背景: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政策
- 配送费比例:6%
- 预付制度:在签订三方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采购周期执行半年或采购量达协议约定50%后支付45%,剩余部分在协议末期清算
- 未中选药品处理方式:按价格梯度进行调整,确保中选药品价格优势
- 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限制:3家及以上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再采购其他企业产品
投资评级说明
| 评级 | 说明 |
|---|---|
| 买入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
| 增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
| 持有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5%之间 |
| 减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
| 行业评级 | 说明 |
|---|---|
| 增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
| 中性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10%之间 |
| 减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基准指数根据市场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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