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4-上交所-境外交易所对异常交易监管的经验与启示_26页_695kb
报告摘要
境外交易所异常交易监管的经验与启示总结
一、职能划分
境外交易所通过公司化改革,明确划分了一线监管与行政监管的职责边界,交易所负责实时监控和发现异常交易,并向监管机构报告;监管机构则负责调查和处置。同时保留并强化了交易所的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率和专业性。
二、主要监管举措
境外交易所采用多元化的监管措施,包括:
- 自动化系统识别:利用数据分析系统(如GENESIS)侦测异常交易。
- 双重判定标准:结合数值标准与人工判断,确认异常交易。
- 熔断机制:设定价格波动阈值,暂停交易以防止市场剧烈波动。
- 错单交易取消制度:在交易发生后的短时间内取消错误交易。
- 信息披露与事后改进:及时公布事件处理方案,防止市场恐慌和减少后续影响。
三、经验启示
1. 美国
- 监管职能定位:纳斯达克将部分监管职能转移至FINRA,强化市场实时监控。
- 典型案例:骑士资本乌龙事件、闪电崩盘事件,展示了公司反应迅速、取消交易、恢复市场秩序。
2. 香港
- 监管机制:港交所与证监会签署MOU,明确双方职责,建立错单交易处理流程。
- 典型案例:高盛“窝轮”错价事件、华电国际H股错单取消事件,展示了及时停牌、取消错单、加强信息披露。
3. 日本
- 监管机制:东证所通过法规公司运营监控系统,强化对异常交易的技术侦测。
- 典型案例:瑞穗证券错误交易事件,展示了暂停交易、现金结算、责任赔偿措施。
4. 英国
- 监管机制:伦敦证券交易所移交部分监管职能,保留实时监控,并通过IMAS和IAS系统加强监控。
- 典型案例:2011年系统故障事件,展示了技术系统冗余、恢复交易、防范再次发生。
四、总结与启示
- 明确监管职责:厘清交易所与监管机构的职能边界,提高监管效率。
- 优化监控机制:强化自动化系统,提升异常交易识别能力。
- 完善交易撤销制度:明确错单交易撤销规则,填补法律制度空白。
- 注重信息披露:及时公布异常事件处理进展,引导市场合理预期,防止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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