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_234页_7mb
报告摘要
徐工机械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徐工机械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旨在通过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资产池进行转让,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并通过专项计划的运作实现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收益分配。
该专项计划采用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级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专项计划通过差额支付承诺和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进行信用增级,以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
主要观点
- 专项计划通过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式运作,实现资金的盘活和资产的证券化。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分配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劣后分配。
- 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措施包括差额支付承诺和优先/次级分层机制,确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的优先兑付。
- 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和终止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约束,涉及多类参与方,包括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服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评级机构等。
- 专项计划的现金流归集、投资及分配机制明确,确保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本金能够按时兑付。
关键信息
一、参与方
| 参与方 | 角色 | 说明 |
|---|---|---|
| 原始权益人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负责转让应收账款资产池 |
| 管理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负责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及管理 |
| 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负责专项计划资产的托管 |
| 资产服务机构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及回收 |
| 监管金融机构 | 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负责对专项计划收款账户实施监管 |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对专项计划进行信用评级 |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提供法律支持和尽职调查 |
| 会计师事务所 |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提供审计服务 |
二、资产支持证券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资产支持证券类别 | 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 | 19,000万元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 | 1,000万元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 | 协议发行最终确定结果为准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 | 不设预期收益率 |
| 专项计划存续期限 | 自设立日起至终止日止 |
| 专项计划设立日 | 2015年12月30日 |
| 专项计划终止日 | 2019年12月30日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 | 2018年12月30日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 | 2018年12月30日 |
| 资产支持证券面值 | 每份100元 |
| 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 | 2,000,000份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 | 1,900,000份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 | 100,000份 |
三、交易结构
- 认购人与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将认购资金委托管理人管理,取得资产支持证券。
- 管理人依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 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和管理。
- 监管金融机构监督资产服务机构将回收款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 托管人负责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托管和划拨。
- 差额支付承诺人在发生差额支付启动事件时,按《差额支付承诺函》补足资金。
四、信用增级方式
- 差额支付承诺:当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或收益时,差额支付承诺人将补足差额。
- 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分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先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收益分配。
五、关键时间节点
| 项目 | 时间 |
|---|---|
| 专项计划设立日 | 2015年12月30日 |
| 循环购买日 | 2016年12月1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6月1日 |
| 专项计划终止日 | 2019年12月30日 |
| 兑付日 | 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 |
| 管理人核算日 | 每个兑付日前第8个工作日 |
| 差额支付启动日 | 每个兑付日前第8个工作日 |
| 差额支付承诺人划款日 | 每个兑付日前第7个工作日 |
| 托管人划款日 | 每个兑付日前第2个工作日 |
| 权益登记日 | 每个兑付日前第1个工作日 |
| 收款账户 | 原始权益人分别在各自的账户下设置 |
| 专项计划账户 | 管理人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
六、风险与收益分配
- 违约基础资产:在预期付款日后未偿还且被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基础资产。
- 收益分配顺序: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先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收益分配。
- 风险揭示:专项计划存在不能保证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的风险,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七、信息披露与转让
- 信息披露: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需定期披露《资产管理报告》、《收益分配报告》等信息。
- 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转让。
结论
徐工机械一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现资金的盘活,采用差额支付承诺和优先级/次级结构分层机制,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提供信用增级保障。专项计划的运作涉及多个参与方,具有明确的交易结构、收益分配机制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受到严格的法律和监管约束,确保资产支持证券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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