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研究系列报告(一):征求意见稿,细节见文章-20210912-安信证券-17页_958kb
报告摘要
北交所研究系列报告(一):征求意见稿总结
核心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于2021年9月5日发布《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交易规则(试行)》和《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等规章并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北交所的设立进入实质性阶段。北交所将平移新三板精选层制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差异化市场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普惠的融资渠道。
主要观点
1. 北交所制度设计与新三板精选层保持一致
- 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与精选层相同,即要求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符合财务与市值标准。
- 上市条件包括: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公开发行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若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则不低于10%)。
-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四套标准之一,包括:
- 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 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 标准(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
- 标准(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2. 交易制度延续精选层机制,为混合交易预留空间
- 北交所延续精选层连续竞价交易机制,维持30%的涨跌幅限制、10万股或100万元的大宗交易门槛、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等不变。
- 为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减少极端情绪波动。
- 明确交易公开信息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示要求,包括涨跌幅、价格振幅和换手率等指标达到一定阈值时需披露。
3. 会员管理机制符合公司制交易所特点
- 北交所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与上交所、深交所等会员制交易所有所不同,采用公司制下的会员管理方式。
- 会员管理内容涵盖资格建立、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市场透明度与监管有效性。
关键信息
1. 北交所设立进展迅速
- 北交所设立仅数日即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为1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 北交所与新三板市场形成“南北贯通”的格局,推动区域经济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2. 精选层与创新层企业成为北交所上市后备力量
- 精选层共有66家公司,其中12家被工信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18.18%。
- 创新层公司共计1248家,其中739家符合北交所上市标准,571家符合市值及财务标准,13家符合三条以上标准。
- 北交所将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上市机会,助力其成长壮大。
3. 北交所定位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 北交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其制度设计更具包容性和精准性,与科创板、创业板形成错位发展。
- 北交所将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形成贯穿南北的新格局,推动资本市场良性循环。
4. 金融科技发展是北交所的重要方向
- 北京在金融科技发展指数(FDI)排名全球第一,北交所可利用这一优势,深化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创新。
- 未来或调整准入门槛,提高市场流动性与融资能力,服务更多中小企业。
风险提示
-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 市场流动性不足
投资建议
- 关注具有“专精特新”属性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机械、化工、信息技术、医药生物等领域。
- 投资应以企业基本面和业绩增长为驱动,而非单纯依赖估值修复。
未来趋势
- 北交所将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我国特色资本市场体系。
- 强化市场流动性与金融科技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实现从“小巨人”到“独角兽”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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