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上交所科创板-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_3页_147kb
报告摘要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总结
核心内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情形及管理流程。
主要观点
- 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应审慎使用暂缓与豁免机制,不得滥用以规避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 适用情形:
- 若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披露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可豁免披露。
- 若信息为商业秘密或商业敏感信息,披露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 保密要求:
-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必须满足未泄漏、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
- 已获悉相关信息的知情人需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 管理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领导下组织协调。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协助处理相关事务并妥善归档,保存期限为十年。
关键信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依法不得公开。
-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且已采取保密措施。
- 商业敏感信息: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暂缓披露的条件
- 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 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 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豁免披露的条件
- 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
- 披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违反法律法规。
内部管理流程
- 责任分工: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与协调,证券部协助执行。
- 登记与审批: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 归档管理:证券部需归档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 信息披露恢复:当暂缓或豁免条件不再满足时,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并说明原因。
- 违规处理:若暂缓或豁免不符合规则要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则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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