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7-上交所科创板-三达膜信息披露管理办法_14页_232kb
报告摘要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结
一、总则
- 立法目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管、股东等)。
- 披露要求:
- 采用中文文本,优先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 严禁提前泄露、选择性披露或内幕交易。
二、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定期报告
- 类型: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 时效:
- 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
- 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
- 财务数据:年度报告须经审计。
- 业绩预告/快报:
- 净利润变动50%以上或为负时需预告。
- 无法保密时披露业绩快报。
临时报告
- 范围:
- 重大事件(如股权变动、资产重组、重大诉讼、财务异常等,共19项)。
-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关联交易、自愿性披露等。
- 触发时点:重大事件发生时或知情人知悉时。
- 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误导。
三、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流程要求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后披露。
- 重大事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与发布。
- 文件提交:向交易所报备,保存版存档。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流程、文件审核及投资者关系。
- 证券投资部:执行披露工作,管理档案。
- 控股股东/董监高:配合披露义务,不得泄露信息。
四、保密与违规管理
- 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
- 违规责任:未及时披露、误导等行为由董事会追究责任,可能涉及纪律处分或赔偿。
- 处罚机制:被监管机构处罚时,公司需内部整改并披露。
五、附则
- 生效与修正: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最新版本为准。
- 遵循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优先为准。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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