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上交所科创板-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_13页_280kb
报告摘要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结
一、董事会定位与组成
- 地位: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 组成:成员包括适当比例的独立董事,可含职工代表,董事会秘书兼任日常事务负责人。
- 下设机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由单数董事组成且不少于三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必须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独立董事在特定委员会需占多数。
二、董事会职权与权限
- 主要权限:经营计划、投资、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信息披露等决策。
- 审批权限:
- 超出《上市规则》标准的重大交易、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
-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规则
- 会议类型: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两次,提前10日通知。
- 临时会议: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随时召开,提前5日通知。
- 召集程序:董事长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
- 表决要求:
- 一名董事接受最多两委托,禁止全权委托。
- 出席人数须过半数方可开会,决议需超半数董事同意。
- 董事会决议以关注息公告方式披露,并确保执行人跟进效果。
四、信息披露与责任
- 审议合规:对利润分配预案需先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
- 责任机制:董事对决议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明确表明异议可免责。
- 保密义务: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会议可录音或书面记录。
五、董事会秘书职责
- 资格要求:需持有资格证书,具备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
- 任免与责任: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任期内可连任,不可无故解聘。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并协助股东大会、交易所。
六、修订与执行
- 生效条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修订程序:由董事会提出修订草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上位法规冲突时优先适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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