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0-招商证券-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重要意义_站在资本市场新的起点_12页_1mb
报告摘要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重要意义总结
核心内容
CDR(中国存托凭证)新政的试点发布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为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和发展模式。这一政策旨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让广大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红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CDR将成为未来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投资方向。
主要观点
1. 服务于改革和转型,让投资者共享经济发展红利
- 政策背景:CDR并非凭空推出,而是基于一系列政策准备与激励。
- 国家战略: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 独角兽回归:CDR为独角兽企业提供了不需拆解VIE结构的境内上市途径,鼓励其回归A股。
- 战略配售基金:六大战略配售基金的设立,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创新企业发展的新方式,投资标的具有稳定盈利模式。
2. 资本市场结构与机制的完善
- 资本市场现状: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庞大但“大而不强”,证券化率较低(65%),且创新类企业占比少。
- CDR的作用:
- 提升资本市场对新经济的支持能力。
- 分化市场,提升优质企业估值,遏制投机行为。
- 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
3. 企业端的积极影响
- 研发货币化:CDR新政鼓励企业将研发成果转化为资本价值,释放出对核心技术企业的支持信号。
- 降低上市门槛:即使企业尚未盈利,只要研发投入高、技术领先,也可通过CDR或IPO方式上市。
- 提升企业融资能力:CDR为企业提供双重融资渠道(境内+境外),有助于扩大融资规模,支持研发投入与规模扩张。
关键信息
CDR发行门槛
- 行业要求:必须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企业。
- 规模要求:
- 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
- 尚未上市的创新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
- 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处于行业相对优势地位。
战略配售基金
- 基金情况:易方达、嘉实、招商、南方、汇添富、华夏六家基金公司获批设立战略配售基金,封闭期为3年,每家募资上限为500亿元。
- 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多元化,包括个人投资者、社保基金、养老金等。
资金虹吸效应有限
- 监管控制:证监会明确控制发行数量和节奏,保障试点平稳推进。
- 长期配置资金:战略配售基金带来长期资金,对冲短期流动性冲击。
- 融资规模:CDR发行带来的增量资金对A股整体压力不大,2017年IPO与再融资合计超过1.6万亿元,新增资金需求约3000亿元。
投资者保护措施
证监会引入多方位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
- 赔偿机制:确保境内投资者获得与境外投资者相当的赔偿。
- 限制减持:试点企业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不得减持股票。
- 权益对等: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
- 财产隔离:存托人和托管人需将基础财产与自有财产有效隔离。
- 法律适用:存托协议约定纠纷适用中国法律,由境内法院管辖。
总结
CDR新政的推出,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机制逐步健全,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和机遇,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资本价值实现。同时,通过战略配售基金的设立,投资者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创新企业发展,而资金虹吸效应被有效控制。监管层的多项保护措施也确保了投资者权益的合理保障,使CDR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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