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转让申请书附表: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信息披露表_9页_1mb
报告摘要
渤钢租赁资产支持证券项目总结
一、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 专项计划全称:渤钢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专项计划简称:渤钢租赁专项计划
- 基础资产类型:租赁债权
- 基础资产基本情况:
- 涉及5份特定售后回租合同
- 总金额为6.96亿元,截至封包日(3月31日)未付租金余额为4.84亿元
- 承租人包括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铁厂,均为渤钢集团内部钢铁制造企业
- 基础资产涉及行业:租赁业
二、资产支持证券基本情况
- 证券分层及名称:
- 优先档01:募集规模0.2亿元,期限1年,还本方式到期还本,计息频率季度付息,资信评级AAA
- 优先档02:募集规模1.9亿元,期限1.5年,还本方式到期还本,计息频率季度付息,资信评级AAA
- 优先档03:募集规模1.9亿元,期限2.25年,还本方式到期还本,计息频率季度付息,资信评级AAA
- 劣后档:募集规模0.124亿元,期限2.25年,还本方式到期还本,资信评级无
- 优先级档总规模:4亿元
- 次优先级档总规模:0亿元
- 次级档总规模:0.124亿元
- 募集规模总计:4.124亿元
- 次级档证券是否转让:否
- 原始权益人持有次级档比例:100%
- 回售、赎回及其他特殊条款:无
三、信用增级安排
- 增信措施1:超额抵押
- 基础资产的现金兑流入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的覆盖倍数达到1.09
- 增信措施2:内部分层
- 优先/次级分层,次级产品占本金总额的3.01%
- 次级产品由渤钢租赁认购,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 增信措施3:差额支付
- 渤钢租赁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每期计划所需支付金额与当期可用于支付金额的差额进行补足
- 增信措施4:保证担保
- 渤钢集团为本计划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
- 原始权益人名称:渤海钢铁集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主体类型: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行业分类:租赁业
-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
-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
- 是否为特定原始权益人:是
- 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 总资产:276,748.30
- 资产负债率:64.42%
- 短期借款:19,794.66
- 长期借款:84,250.00
- 净利润:15.9
- 营业收入:2,183.21
- 利息保障倍数:1.02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248,357.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49,811.15
- 受限资产:9144.93
- 担保金额:0
- 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0
五、担保人基本情况
- 担保机构: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与原始权益人关系:为原始权益人的间接控制人
- 担保人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 总资产:23,364,044.14
- 资产负债率:1,135,856.54
- 短期借款:6,097,121.85
- 长期借款:41,114.74
- 净利润:41,114.74
- 营业收入:11,262,927.35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589,594.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779,557.16
- 受限资产:12,000
- 担保金额:2,713,877.42
- 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0
六、计划管理人联系信息
- 管理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人姓名:岳瑞科
- 邮箱:yueruike@swhysc.com
- 办公电话:010-88085749
- 手机电话:18601089782
七、申请文件清单
- 挂牌转让申请书:已提交并盖章
- 资产支持证券基本信息登记表(ABS01):已提交并盖章
- 资产支持证券申报材料申报清单(ABS02):已提交并盖章
- 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登记表(ABS03):已提交并盖章
- 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登记表(ABS04):已提交并盖章
-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要素表(ABS05):已提交并盖章
- 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机构联系表(ABS06):已提交并盖章
八、其他材料
- 计划说明书:已提交并盖章
- 法律意见书:已提交并盖章
- 资质及权限文件:已提交并盖章
- 基础资产合法性及转让合规性:已提交并盖章
- 信用评级报告:已提交并盖章
- 主要交易合同文本:已提交并盖章
- 其他中介报告:已提交并盖章
- 合规性决议文件:已提交并盖章
- 基础资产真实性承诺函:已提交并盖章
- 基础资产未列入负面清单声明:已提交并盖章
- 合规审查意见:已提交并盖章
九、补充提交材料
- 《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服务协议》: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 专项计划完成备案的证明文件: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 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信息表: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 资产支持证券转让公告书: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 《关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承诺函》: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 向登记托管机构提交的登记材料: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 其他材料:需在发行及备案后补充提交
十、承诺声明
- 承诺内容:本公司承诺提交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填表说明
- 本表格依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制作,为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
- 材料名称排列顺序仅供参考,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 若信息披露相关内容章节名称与表格不一致,需在备注中补充说明。
- 申报文件需提供Excel版本和PDF盖章扫描版本。
- 管理人签章位置应加盖管理人公章。
- 申报前尚无法确定的要素可先空缺,待发行备案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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