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专题研究:不一样的资管新规-20180427-联讯证券-15页
报告摘要
联讯宏观专题研究:不一样的资管新规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资管新规是近年来影响深远的金融监管文件,旨在重塑中国100万亿的大资管格局,推动资管业务向净值型、透明化、合规化方向发展。新规从适用范围、主体资质、产品分类、设计要求、销售规范、投资运作、估值方式、投后管理等八个方面全面规范资管业务,标志着资管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主要观点
- 打破刚兑:资管新规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承诺保本保收益,强调“代客理财,盈亏自负”,推动产品净值化管理。
- 产品分类管理:将资管产品分为公募与私募两类,分别设定募集方式、投资者门槛、起售金额等要求。
- 交易结构简化:禁止资管产品进行多层嵌套,限制分级产品设计,推动资管业务更加透明。
- 强化流动性管理:禁止资金池运作和非标期限错配,推动资管机构提升流动性管理能力。
- 统一估值标准: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主流,部分封闭式非标产品可采用摊余成本法,但需控制偏离度。
- 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资管机构计提风险准备金,保障投资者权益。
- 独立托管:所有资管产品需统一托管,实现资管业务与自有业务的隔离。
关键信息
一、适用范围
- 新规适用于银行、券商资管、信托、保险资管、基金子、期货与期货子等七类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
- 三类产品被排除在新规之外:
- 财产权信托:不涉及资金管理,而是资产变现,业务模式与资管产品不同。
- 保本理财:目前唯一可以保本保收益的资管产品,未来将逐步退出市场。
- ABS业务与养老金产品:监管层有意鼓励其发展,因此未纳入新规范围。
二、主体要求
- 金融机构需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
- 需建立资管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和问责机制,提升专业能力。
- 具有证券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需设立资管子公司,如招商银行已在2017年年报中提出。
三、产品分类管理
- 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公众,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和上市股票,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支持债转股除外)。
- 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起售金额根据产品类型有所不同。
- 合格投资者标准有所调整,放松了部分条件,如投资起售金额最低为30万元。
四、产品设计要求
- 禁止分级产品:公募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 限制嵌套:资管产品可再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但不得投资公募证券基金以外的产品。
- 分离运作:资管业务需与自有业务、代销产品、其他资管产品分离,降低系统性风险。
五、产品销售要求
- 代销渠道规范:禁止无牌照机构代销资管产品,强化代销资质。
- 销售渠道差异:银行理财依赖自有渠道,券商资管与公募基金依赖第三方代销。
六、投资运作要求
- 控杠杆:设定资管产品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率上限,公募开放式产品不超过140%,私募和封闭式公募产品不超过200%。
- 禁止资金池与非标期限错配:要求资管产品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禁止资金池运作。
- 禁止非标期限错配:非标资产到期日不得晚于资管产品到期日或最近一次开放日。
七、产品估值要求
- 净值化管理:资管产品需按公允价值计量,鼓励市值法估值。
- 摊余成本法适用:封闭式产品且所投资产为持有到期或无活跃市场,可采用摊余成本法。
- 偏离度控制:若摊余成本法估值偏离市场价超过5%,则禁止继续发行此类产品。
八、投后管理
- 统一托管:所有资管产品需由独立第三方进行托管,实现风险隔离。
- 计提风险准备金:资管产品需按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损失。
总结
资管新规通过全面规范资管业务,推动行业向净值型、透明化、合规化转型。其影响深远,涉及产品设计、销售、投资运作、估值、投后管理等多个方面。新规不仅打破了刚兑模式,还限制了资金池、非标期限错配等高风险行为,同时鼓励ABS与主动管理业务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需积极调整业务模式,提升投研能力,以适应新规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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