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联讯证券-联讯宏观专题研究_不一样的资管新规_15页_860kb
报告摘要
联讯宏观专题研究:不一样的资管新规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资管新规是中国资管行业历史上最高规格的纲领性文件,全文11832字,系统全面地构建了资管业务的新范式。新规从适用范围、主体要求、产品分类管理、产品设计、销售、投资运作、估值和投后管理等八个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旨在重塑100万亿的大资管格局,推动行业向净值化、透明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新规也对非标业务、通道业务、杠杆控制等进行了严格限制,对行业结构和市场运行模式带来深远影响。
主要观点
- 资管业务定位清晰:资管业务为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兑成为核心目标。
- 产品分类明确:资管产品按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和私募,分别设定不同的投资限制和起售门槛。
- 产品设计简化:禁止份额分级、禁止多层嵌套、禁止资金池运作,推动产品结构透明化。
- 销售渠道规范化:禁止无牌照代销机构参与,银行、券商、基金等机构需加强代销管理。
- 投资运作更严格:强化流动性管理,限制杠杆水平,禁止非标期限错配,推动机构风险控制能力提升。
- 估值机制转型:资管产品全面实行净值化管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主,对非标资产可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
- 投后管理加强:要求统一托管,计提风险准备金,保障投资者权益。
关键信息
一、适用范围
- 适用机构:银行、券商资管、信托、保险资管、基金子、期货与期货子等七大类机构。
- 不适用产品:
- 财产权信托(非资金形态,以资产转资金为主)
- 保本理财(将逐步退出市场,由结构化存款替代)
- ABS业务(受豁免条款保护)
- 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股权投资)
二、资管业务主体要求
- 人员资质:需具备专业知识、经验与职业道德,金融机构需建立培训、考核与问责机制。
- 机构设立:主营业务不包括资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资管子公司,具备条件的可设立专门部门。
- 托管要求:具有证券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需设立资管子公司,实现业务隔离。
三、产品分类管理
- 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公众,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和上市股票,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
- 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人数限制为200人以内,投资门槛根据产品类型有所不同。
- 合格投资者标准:自然人需满足资产或收入要求,法人需净资产达标。
四、产品设计要求
- 禁止分级:公募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 禁止多层嵌套:资管产品只能再投资一层,且不得再投资非公募基金。
- 产品结构简化:要求资金单独管理、建账、核算,禁止资金池运作。
五、产品销售要求
- 代销渠道规范:禁止无牌照代销机构参与,银行、券商、基金等需加强代销管理。
- 销售依赖度:公募基金和信托对代销渠道依赖度高,银行理财依赖度最低。
六、投资运作要求
- 控杠杆:开放式公募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封闭式及私募产品不得超过200%。
- 禁止期限错配:非标资产到期日不得晚于产品到期日或最近一次开放日。
- 禁止资金池:所有产品需单独管理、单独核算,防止流动性风险。
- 资金来源限制: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债券等非自有资金投资资管产品。
七、产品估值要求
- 净值化管理:资管产品需按公允价值计量,鼓励市值法。
- 摊余成本法适用:满足特定条件的封闭式产品可采用摊余成本法,如持有到期、无活跃市场等。
- 偏离度控制:摊余成本法计价产品若偏离度超过5%,不得再发行。
八、投后管理要求
- 统一托管:所有产品需独立托管,实现业务隔离。
- 风险准备金:按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达到1%后可停止计提,用于弥补损失。
图表信息
图表1:具有证券基金托管资格,将设立资管子公司的银行一览
| 机构 | 理财余额(亿元) | 机构 | 理财余额(亿元) |
|---|---|---|---|
| 北京银行 | 4855 | 兴业银行 | 14773 |
| 广州农商银行 | 529 | 邮储银行 | 6745 |
| 杭州银行 | 1351 | 招商银行 | 21300 |
| 华夏银行 | 7455 | 浙商银行 | 3492 |
| 徽商银行 | 1100 | 工商银行 | 27230 |
| 江苏银行 | 3503 | 光大银行 | 12600 |
| 交通银行 | 16000 | 建设银行 | 20012 |
| 南京银行 | 3695 | 民生银行 | 12102 |
| 宁波银行 | 633 | 农业银行 | 15042 |
| 平安银行 | 8434 | 中国银行 | 14386 |
| 浦发银行 | 14313 | 中信银行 | 10572 |
| 上海银行 | 2886 |
资料来源:Wind、巨潮资讯网
注:部分银行数据为2017年6月30日或2016年12月31日数据。
图表2:各类资管产品的起售门槛与合格投资者认定情况
| 产品类别 | 细分类别 | 人数限制 | 起售金额 | 合格投资者认定 |
|---|---|---|---|---|
| 银行理财 | 个人类 | - | 5万 | 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 |
| 银行理财 | 10万 | 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 | ||
| 银行理财 | 20万 | 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 | ||
| 银行理财 | 非个人类 | 至少100万 | - | 金融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
| 公募基金 | 一对一专户 | 1人 | 3000万 | 协议约定 |
| 公募基金 | 一对多专户 | <=200人 | 100万 | 个人100万起,300万金融净资产 |
| 公募基金 | 普通 | >200人 | 1元起 | 视具体类型,要求普遍较低 |
| 券商资管 | 定向 | 1人 | 100万 | 协议、银证合作机构要求 |
| 券商资管 | 大集合 | >200人 | 5万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券商资管 | 大集合 | >200人 | 10万 |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券商资管 | 小集合 | <=200人 | 100万 | 单个客户净资产不低于100万 |
| 信托 | 单一计划 | 1人 | 100万 | 合格投资者无法规要求 |
| 信托 | 集合计划 | <=50人或不受限制 | 100万 |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且能提供相关证明 |
| 私募基金 | - | - | <=200人 | 100万起,300万金融净资产证明 |
资料来源:联讯证券
风险提示
- 监管超预期:新规实施可能引发资管行业重大调整,部分机构面临较大挑战,需谨慎应对。
总结
资管新规标志着中国资管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推动行业从“刚兑”向“净值化”转型。新规对产品设计、销售、投资运作、估值及投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旨在提升透明度、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尽管新规在某些方面给予非标资产一定的灵活性,但整体趋势是去杠杆、去通道、去资金池,强调风险自担与专业化运作。这一变革将对银行、信托、券商、基金等机构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为资管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