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KPMG_China-徴収管理の強化_サービスの改善——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総合所得の確定申告に係る政策の公布_3页_758kb
报告摘要
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政策公告及解读
政策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2年2月8日发布《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确定申报公告》(第1号公告),明确2021年度综合所得申报条件,并于次日公布解读。
主要内容包括:
- 服务优化:引入“申报预约”服务,2022年3月11日前需申报者可预约3月1日至15日通过手机APP完成申报;3月16日起可随时申报。
- 费用扣除规则: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申报中可扣除6万元/年基本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但不得重复扣除;经营所得已扣除费用者,综合所得申报需将费用部分置零并增加修正提示功能。
- 豁免申报情形: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2万元、追缴不超过400元或无需补退税时无需申报,但若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预扣预缴则仍需申报。
- 申报机构确定: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为未申报者指定主管税务机关。
- 首次违规免罚:申报信息填写有误导致多退少缴税款,当事人主动或在提示下及时更正的,适用首违不罚原则。
- 强化后续管理:申报期内未足额补缴税款者将被计滞纳金并记录个人信用;对大额欠税者进行教育、警告等管理。
KPMG专业意见
1号公告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征管与服务并重的申报机制。
给企业及纳税人的建议
- 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税务合规意识、开展申报培训、保留申报材料。
- 个人申报衔接:须结合历史申报情况,按法定要求真实申报2021年度。
- 避免滞纳影响:未缴纳追缴税款需在申报期内一次性缴清。
- 个人信息维护:企业应及时更新员工信息确保准确预缴,人员需维护个人纳税记录。
- 海外所得申报:企业应提示从海外获得收入的员工在申报期内关注其申报义务。
建议企业和纳税人寻求专业机构帮助,持续关注税收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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