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_124页_1mb
报告摘要
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信托发行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说明书是关于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信托的发行文件,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关于该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信息、交易结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内容。该证券化信托由平安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发行人,兴业银行作为资金保管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共同完成。
主要观点
- 信托结构:信托设立于2014年6月25日,资产支持证券于同日开始计息,首次兑付日为2014年7月26日(如非工作日则顺延)。
- 资产支持证券分类:
- A级01档:发行规模12.1亿元,固定利率,法定到期日为2019年6月26日,评级为AAA。
- A级02档:发行规模13.41亿元,浮动利率,法定到期日为2019年6月26日,评级为AAA。
- B级:发行规模0.798亿元,无票面利率,未评级。
- 发行规模:总计263.09亿元人民币。
- 交易结构:发起机构将消费贷款资产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机构发行证券并管理现金流,主承销商负责发行工作,资金保管机构负责资产托管。
- 风险提示:投资者需注意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涉及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需独立判断投资价值。
- 信用评级: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提供,A级证券评级为AAA,B级未评级。
- 持有人大会: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是重要的治理机制,用于处理信托财产分配、管理机构更换等事项。
- 权利义务:各参与方(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主承销商)在信托中承担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资金管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
关键信息
一、参与方信息
| 参与方 | 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 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 孙建一 |
| 受托机构/发行人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6号 | 李进 |
| 资金保管机构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 高建平 |
| 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商城路618号 | 万建华 |
|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 吕世蕴 |
二、平安银行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末)
| 指标 | 金额(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 189,174.10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832,127 |
| 不良贷款率 | 0.89% |
| 贷款拨备率 | 1.79% |
| 拨备覆盖率 | 201.06% |
| 资本充足率 | 11.04% |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9.41% |
| 营业收入 | 52,189 |
| 净利润 | 15,231 |
|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 15.47% |
三、华能信托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末)
| 指标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 总资产 | 602,561.10 |
| 总负债 | 63,827.73 |
| 所有者权益 | 538,733.37 |
| 营业收入 | 145,120.03 |
| 净利润 | 83,577.27 |
| 营业收入净利润率 | 57.59% |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35% |
四、交易结构与权利义务
- 信托财产:由平安银行提供,用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 现金流支付顺序:根据《信托合同》和《发行说明书》第十二章规定。
- 权利义务:
- 发起机构有权获得募集资金,有义务保证信托财产符合规定。
- 受托机构负责管理信托财产,承担支付本息的义务。
- 贷款服务机构负责贷款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 资金保管机构负责安全托管,执行受托人指令。
- 主承销商负责证券发行,收取承销报酬。
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
- 会议组成:按资产支持证券类别划分,分别组成A级和B级持有人大会。
- 召集条件:
- 信托提前终止、分配顺序变更、加速清偿或违约事件发生。
- 管理机构解任、委任后备贷款服务机构等。
- 表决机制:
- 全体同意事项需全体持有人一致同意。
- 特别决议事项需75%以上表决权通过。
- 普通决议事项需50%以上表决权通过。
- 决议执行:由持有人大会选任人员执行,或授权受托人执行。
- 会议记录与公告:会议记录需由召集人和受托人签字盖章,决议需在10日内公告。
六、风险提示
- 投资者需注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法律风险。
- 信托财产的回收情况将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 未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价值或风险作出评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
七、法律与合规
- 本信托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开办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批复》设立。
- 所有交易文件均合法合规,各参与方无违约记录。
- 信托财产与受托人自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保持独立性。
八、信用增级措施
- 信托财产的现金流支付顺序作为主要信用增级手段。
- 清仓回购条款适用于信托财产中不符合条件的资产。
- 通过资产池的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
总结
本信托项目是平安银行与华能信托合作发起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旨在通过将消费贷款资产打包发行证券,实现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和风险分散。资产支持证券分为A级01档、A级02档及B级,分别具有不同的利率、期限及评级。信托结构清晰,各参与方权责明确,同时设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作为治理机制,确保投资者权益。项目在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均具备良好的基础,但投资者需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独立判断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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