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6-深交所-天顺股份_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_590页_6mb
报告摘要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1,8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发行价格为7.70元/股,预计发行日期为2016年5月19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要观点
1. 发行安排与限售承诺
- 发行方式: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或其他监管认可方式。
- 限售安排:
- 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发行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同上,锁定期3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 其他股东:发行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离职半年后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50%。
2. 股票发行与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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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回购: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回购方案,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1,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每股净资产。
- 控股股东增持:若触发股价稳定条件,控股股东将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分红金额,且增持价格不高于上一年度每股净资产。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增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分红与薪酬的30%,且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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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措施:若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致歉并停止分红,直至采取措施。
3. 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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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有效使用。
-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运营效率。
- 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利润率。
- 择机开展并购,提升市场竞争力。
- 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保障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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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输送利益,薪酬制度与回报措施挂钩。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
- 若未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财务与业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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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8,701.81万元,同比增长。
- 2016年1-3月综合毛利率为15.91%,主营业务收现比率保持稳定。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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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提供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和物流金融监管服务。
- 募集资金将用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和“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以拓展物流园区规模,提升运营效率。
5. 风险提示
- 税负增加:受“营改增”政策影响,第三方物流业务增值税税率11%,税负增加。
- 季节性风险:公司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盈利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 市场竞争:新疆及全国物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需保持品牌与市场地位。
- 应收账款风险: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可能影响资金周转及坏账风险。
- 外协成本波动: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依赖外协,成本受路况、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
- 经营风险:外协对象可能造成交通违章或违约,影响公司声誉与经营。
- 募投项目风险:项目收益受市场开发能力影响,若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影响项目效益。
- 无盈利预测: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关键信息汇总
| 项目 | 内容 |
|---|---|
| 发行方式 | 网上按市值申购直接定价发行 |
| 发行价格 | 7.70元/股 |
| 发行日期 | 2016年5月19日 |
| 拟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1,868万股,不低于25%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等均作出不同期限的限售承诺 |
| 稳定股价预案 | 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等措施 |
| 填补回报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完善分红政策等 |
| 财务状况 | 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201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风险提示 | 包括税负、季节性、市场竞争、应收账款、外协成本波动、经营风险、募投项目风险等 |
总结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明确了发行安排、股东限售承诺、稳定股价预案及填补回报措施,同时披露了公司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和面临的风险。公司通过多维度的承诺机制,确保投资者权益,并强调了其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和市场竞争环境,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整体来看,公司致力于提升物流与供应链服务能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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