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_35页_1mb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旨在规范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列报方式,确保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及列示方法,同时了解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的性质和程度。
主要观点
- 列报与披露:金融工具列报包括列示和披露两部分,需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风险。
- 分类标准:企业应根据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和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区分:若企业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若其代表企业净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 复合金融工具处理:企业需将复合金融工具的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权益工具,并披露其公允价值。
- 抵销规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除非同时满足法定权利和净额结算条件。
- 公允价值披露:企业应披露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除非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
- 风险披露:企业需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定性和定量信息。
- 金融资产转移披露:企业应披露已转移但未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以及其与相关负债的关系、继续涉入情况等。
关键信息
金融工具列报范围
- 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但某些特殊情况不适用,如长期股权投资、股份支付安排、债务重组、保险合同等。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 金融负债:若企业有合同义务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需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非衍生工具。
- 权益工具:能证明拥有企业净资产剩余权益的合同,且不包含交付现金或金融资产的义务。
- 特殊情形:如可回售工具、与清算有关的金融工具、嵌入衍生工具等,需根据具体条件判断分类。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列报类型:企业应区分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 披露要求:包括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准备、利息收入或费用、套期会计信息等。
金融工具的计量与披露
- 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差异:若差异存在且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应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差异金额及原因。
- 套期保值披露:需披露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套期无效部分的利得或损失等信息。
- 风险敞口:企业应披露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敞口,包括最大敞口、担保物信息、敏感性分析等。
金融资产转移
- 转移定义:包括将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或保留权利但承担支付义务的情形。
- 继续涉入披露:企业需披露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相关负债、继续涉入的程度及风险敞口。
衔接规定
- 对于本准则实施前的金融工具,若会计处理不一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若不可行,则采用未来适用法。
结构清晰要点
- 第一章 总则:明确金融工具列报的适用范围及目标。
- 第二章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详细说明分类标准及特殊情况。
- 第三章 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针对可回售工具、清算相关工具等特殊类型进行分类说明。
- 第四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涵盖金融工具的列报类型、减值、利得或损失等。
- 第五章 套期保值相关披露:要求披露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套期无效部分等信息。
- 第六章 公允价值披露:明确公允价值披露的条件及例外情况。
- 第七章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包括信用、流动性、市场风险的定性和定量披露。
- 第八章 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披露转移情况、继续涉入及相关风险敞口。
- 第九章 衔接规定:说明新准则实施前的会计处理方式。
- 第十章 附则:规定准则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附件说明
- 本准则附有相关图片链接,可能为参考资料或图表辅助说明。
- 文档为“行研报告”部分内容,可能包含更多行业分析信息,但主要聚焦于会计准则本身。
总结
本准则为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提供了系统性框架,强调分类应基于合同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要求企业披露各类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相关风险。同时,准则对金融资产转移、公允价值处理、套期保值等特殊情形也提出了详细要求,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性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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