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华永道中国_企业会计准则简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_6页_465kb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简讯总结
核心内容
财政部于2015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并设定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该准则旨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15)趋同,统一收入确认模型,提升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主要观点
- 趋同性:新收入准则基本反映了IFRS15的核心原则,预计不会进行重大修订。
- 适用范围:新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 影响广泛:由于收入是企业最关键的财务指标之一,几乎所有行业都将受到影响,尤其是涉及混合销售、可变价格、合同复杂性高的行业。
关键信息
受影响的企业
- 重点行业:电信、汽车、信息技术和软件、房地产、医疗和制药等行业将受到较大影响。
- 其他行业:工业产品、零售、资产管理、建筑业、媒体和其他新兴产业也将受到影响。
- 影响方面:收入确认方式的变化将影响企业的员工薪酬计划、投融资安排、税务筹划等管理活动和决策。
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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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收入确认模型
- 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 引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取代“风险报酬转移”。
- 对“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三种情形进行了具体说明,特别是第三种情形(定制产品,客户违约可主张成本和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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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转移标准
- 新准则强调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而非风险报酬转移。
- 提供了五个迹象用于判断控制权转移,其中风险报酬转移仍是其中之一。
- 对传统行业影响较小,但对新兴行业可能带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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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交易安排的处理
- 对包含多重履约义务的合同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 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各项履约义务,并按相对公允价值法分配交易价格。
- 对电信行业中的手机与话费捆绑销售等情形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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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交易的处理
- 明确了对可变对价、附带质保条款、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等交易的会计处理。
- 引入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区分,对部分行业(如百货零售、运输装卸、外贸、电子商务)带来挑战。
衔接规定和生效日
- 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需进行追溯调整,除非不切实可行。
- 生效时间:新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数据准备:企业需从2017年1月1日起准备符合新准则的数据,IPO企业需更早准备。
- 系统调整:部分企业需调整信息系统及内部控制流程,以满足新准则的数据采集和报告要求。
普华永道建议
- 立即行动:企业应尽快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制定应对策略。
- 系统调整:考虑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以支持新准则下的数据采集和报告。
- 合同梳理:重新审视合同条款,必要时与客户协商修改,以适应新收入确认模式。
- 持续跟踪:对于新兴行业和复杂交易,持续关注准则实施后的具体应用和影响。
联系信息
如需进一步信息或帮助,可联系以下普华永道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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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心莹
会计专业咨询服务合伙人
+86 (21) 2323 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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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昆
会计专业咨询服务总监
+86 (10) 6533 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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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鹏
会计专业咨询服务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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