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系列研究之三_绿鞋机制在科创板将大有可为_11页_1mb
报告摘要
绿鞋机制在科创板将大有可为
核心内容
绿鞋机制,又称超额配售选择权(Overallotment Option),是一种辅助新股发行的机制,允许承销商在新股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是否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以稳定股价并实现多方利益平衡。
绿鞋机制在A股市场应用较少,仅有3家上市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使用。而在美国和香港,绿鞋机制较为普遍,是被监管机构认可的价格稳定机制。科创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化发行机制为绿鞋机制的引入和应用提供了良好基础。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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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鞋机制的作用:
绿鞋机制具有纠错和价格稳定双重功能,可以在新股定价过高或过低时进行调节,实现市场供需平衡,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 -
绿鞋机制的运作方式:
- 若股价高于发行价,承销商全额行使绿鞋,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
- 若股价低于发行价,承销商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以稳定价格,避免股价跌破发行价。
- 三种实际操作方式:向战略投资者超发股票、向大股东借入股票、向部分投资者卖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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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鞋机制在A股应用受限的原因:
- A股存在“新股不败”现象,新股普遍以固定市盈率发行,价格偏高,市场接受度高,无需绿鞋机制。
- 固定市盈率导致新股发行后价格持续上涨,绿鞋机制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绿鞋机制可能加剧超高募集资金现象,因此被监管机构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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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的特殊性:
科创板推行注册制,更注重市场化定价和激发市场活力,为绿鞋机制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关键信息
绿鞋机制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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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A股:
- 2001年发布《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2006年纳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超额配售股票来源仅限于战略投资者,且比例上限为1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公司,才可采用绿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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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绿鞋机制起源于1963年,1996年SEC发布M条例(Regulation M)加以规范。
- 允许承销商在一定比例内进行卖空,以稳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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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1993年起采用绿鞋机制,形成常规操作。
- 超额配售股票来源不限,且比例上限为15%。
绿鞋机制对各方的影响
| 市场状况 | 发行人 | 承销商 | 市场投资者 |
|---|---|---|---|
| 市场价高于发行价 | 比计划发行更多,筹集更多资金 | 获得更多承销收入 | 股票供应增加,平衡供需 |
| 市场价低于发行价 | 发行量与计划一致 | 获得稳价收入,平衡供需 | 股票供应减少,防止价格进一步下跌 |
对科创板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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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超额配售发行的规模门槛
当前A股绿鞋机制仅适用于4亿股以上发行的公司,限制了中小型科创企业使用绿鞋机制的可能性。建议降低这一门槛,以提升机制的适用性。 -
允许普通投资者购买超额配售股票
现行规定仅允许战略投资者认购超额配售股票,限制了普通投资者的参与机会。建议承销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普通投资者参与,以体现公平性。 -
允许大股东出借超额配售股份
在缺乏战略投资者的情况下,允许大股东出借股票可以增加企业的操作自由度,也有利于平衡企业与资本之间的利益。
结论
绿鞋机制是一种有效的价格稳定工具,其在A股市场应用较少,主要受限于非市场化发行机制。而科创板在市场化发行和注册制改革的推动下,具备更广泛的适用条件和市场基础。因此,绿鞋机制在科创板将大有可为,有助于提升市场效率、平衡供需、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为发行人和承销商提供更多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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