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东北证券-论资管增值税核心内容_未来税收筹划及行业影响_资管增值税八问八答_18页_925kb
报告摘要
资管增值税八问八答——核心内容与行业影响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资管产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调整税收结构。根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56号文),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需承担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合计12%)。因此,资管产品实际承担的税负约为3.2621%。
主要观点
- 税收筹划重要性提升:资管产品在投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增值税因素,合理配置免税与非免税债券,优化投资策略。
- 税收政策影响广泛:资管增值税的实施对资管行业的产品设计、业务模式和投资决策产生深远影响,促使税收筹划成为产品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 税收套利现象凸显:资管产品相较于自营业务,税率更低,有利于推动资管业务的税收优化,但同时也可能引发通道业务的套利行为。
- 增值税政策与营业税政策承继:营改增后,资管产品的征税机制延续了原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但更注重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关键信息
1. 资管产品及其管理人
- 管理人范围: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 资管产品范围: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等。
2. 增值税计算方式
- 简易计税方法:按销售额×征收率(3%)计算应纳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
- 实际税负:含增值税附加税费,合计约为3.2621%。
- 销售额计算:对于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计算;对于贷款服务,按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计算。
3. 增值税政策法规
- 主要法规:包括财税36号文、财税46号文、财税70号文、财税140号文、财税2号文、财税56号文和财税90号文。
- 核心内容:
- 金融商品转让需按差价计税。
- 免税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
- 限售股解禁后,买入价按特定规则确定。
4. 税收筹划原则
- 谨慎原则:对于未明确免税的资管产品行为,应预缴税款,避免漏缴。
-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投资行为的实质判断是否应征税,如“明股实债”需缴纳增值税。
- 承继原则:增值税政策延续了原营业税的征税逻辑,如金融商品转让的正负差处理方式。
5. 投资行为的增值税承担
- 债券投资:持有至到期的利息收入部分免税,部分需缴税;买卖差价需缴税。
- 股票投资:股息、红利在买入时暂不缴税,但在卖出时需从差价中扣除。
- 转股与送股:转股按买入价的一半计算,送股则按买入价减去股利后的金额计算,税负不同。
- 限售股:买入价按解禁前的特定价格计算,如IPO发行价、复牌首日开盘价等。
- 金融商品转让正负差:可结转下期抵扣,但年末负差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6. 公募基金的增值税政策
- 差价免税:公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
- 票息收入缴税:持有非免税债券的票息需缴税。
- 其他金融商品:如ETF、封闭式基金等,买卖差价需缴税。
- 估值调整:股票分红后,资管产品需在估值系统中预扣除股息影响。
7. 税收筹划建议
- 债券配置调整:增加免税债券(如国债、地方政府债)的配置比例,减少需缴税债券的仓位。
- 避免年末负差:谨慎操作,避免在年底卖出亏损产品,或通过结清已获利产品进行对冲。
- 债券回购审慎操作:选择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以避免缴纳增值税。
- 后台系统支持:税收筹划需与交易模式、后台系统结合,确保合规和合理避税。
8. 行业影响
- 税收套利影响资管发展:资管产品税率较低,可能引发通道业务套利。
- 产品设计与业务模式变革:税收筹划将成为产品设计的重要部分,推动行业洗牌。
- 投资决策变化:税收政策将影响资管产品的投资选择、交易时机和交易对手选择。
- 交易模式调整:税收筹划与交易模式的结合,有助于实现合理避税和投资目标。
总结
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资管行业税收体系的重大调整。通过税收筹划,资管产品管理人可以优化投资策略,合理配置资产。政策对不同投资行为和产品类型有明确的征税和免税规定,同时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原则。资管行业需在产品设计、业务模式和投资决策中全面考虑税收因素,以适应新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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