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天风证券-固定收益点评_资管增值税_你准备好了吗__12页_653kb
报告摘要
资管增值税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资管增值税是针对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与金融商品转让价差收入而征收的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政策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与简易计税方法,而金融机构自营业务则适用6%的税率并可抵扣进项税。同时,需缴纳12%的附加税,使得整体税负略高于3%。
主要观点
1. 资管增值税的来龙去脉
- 政策背景:资管增值税政策源于2016年3月的财税36号文,标志着营改增政策在金融行业的全面落地。
- 关键文件:
- 财税36号文(2016年3月):明确了金融行业增值税的征收框架。
- 财税140号文(2016年12月):明确资管机构为增值税纳税人,而非代扣代缴。
- 财税56号文(2017年6月):规定资管产品增值税采用3%简易计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 财税90号文(2017年12月):对利息收入的计算方式和买入价认定进行了补充,允许使用实际买入价或17年12月31日收盘价,有利于机构优化税务处理。
2. 哪些产品/情况/何时需要缴纳资管增值税
2.1 需缴纳增值税的资管产品
- 范围:几乎涵盖所有境内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基金、保险资管等。
- 例外:社保账户、企业年金账户是否征收尚存争议;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可免征股票、债券价差增值税。
2.2 应税收入类型
- 利息收入:非保本信用债、产业债等产生的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 金融商品转让收入:非免税资产的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而公募基金可免征价差增值税。
2.3 免税范围
- 免税资产包括:国债、地方债、政策金融债、金融债、同业存单、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
- 保本收益属于利息性质收入,需缴税;非保本收益则免税。
2.4 缴纳时间点
- 利息收入:按实际付息日确认纳税义务,按季度缴纳。
- 转让价差:按实际转让日确认,负差可结转抵扣,但不能跨年。
关键信息
3. 实例解析:如何计算
- 利息收入:销售额 = 全部利息收入,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3% / (1 + 3%),再加12%附加税。
- 转让价差:销售额 = 卖出价 - 买入价(可正负抵扣),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3% / (1 + 3%),再加12%附加税。
- 实例:
- 一支票息5%的产业债,税后收益率约为4.8369%。
- 若希望税后收益率保持5%,则需票息达到约5.1686%。
4. 对市场的影响
4.1 资管机构的准备
- 需进行系统改造,以适应增值税的计提与计算。
- 需与投资人沟通税务处理方式,如是否从产品净值中扣除。
- 通道类产品可能面临费率调整或成本转移问题。
4.2 对资管行业的影响
- 公募基金:优势最为明显,可免征价差增值税,且可享受所得税优惠。
- 保本资管产品:需缴纳利息增值税,税负较重。
- 银行理财等零售产品:可通过降低预期收益率来分担税负,影响相对较小。
- 开放式产品:若赎回不被视为转让,则对持有期间的收益免税,更有利。
4.3 对固收市场的影响
- 信用利差扩大:应税资产与免税资产的利差可能扩大,如产业债收益率需上行约17BP。
- 税收优化行为:机构可能通过调整投资策略、交易节奏来优化税务成本。
- 融资成本提高:发行人可能因增值税影响而提高融资成本,尤其是非标资产。
估值处理探讨
- 净值调整:增值税需从产品净值中扣除,以反映税后收益。
- 估值连续性:若按付息日计提增值税,可能导致净值不连续;更合理的做法是按应计利息同步计提。
- 资本利得处理:按每日估值变动计提增值税,比一次性计提更合理,但需注意负差结转问题。
风险提示
- 市场摩擦:新规实施可能引发机构调仓,影响市场流动性。
- 条款认定分歧:部分具体条款可能存在执行上的不同理解。
附注
- 本报告由天风证券分析师孙彬彬、唐笑天撰写,SAC执业证书编号分别为S1110516090003和S1110517070007。
- 本报告仅供内部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独立评估并咨询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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