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_166页_1mb
报告摘要
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详细介绍了天津房信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机制、交易结构及相关参与方的职责与权利义务。该专项计划旨在通过购买天津房信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实现资金的证券化运作,为投资者提供收益保障。
主要观点
- 专项计划通过购买天津房信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以信托贷款为底层资产,为投资者提供资产支持证券。
- 专项计划采用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具有AA+信用评级。
- 基础资产为天津市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瑞地产)所开发限价房项目C地块1-7、12、14号楼的销售收入,由信瑞地产提供质押担保,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房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专项计划的资产收益由计划管理人管理和分配,托管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负责资金的托管和划转。
- 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金划转流程清晰,包括监管账户收款、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支付税费及费用、分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和本金等。
- 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包括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 专项计划的终止及清算流程由计划管理人负责,并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监管机构报告。
关键信息
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原始权益人: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 借款人:天津市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担保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托受托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结构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6个品种(房信1至房信6),目标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亿元,预期收益率由《认购协议》确定,支付方式为按兑付日支付本金及收益。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天津房信全额认购,不安排挂牌交易,无预期收益率。
资金信托与贷款安排
- 信托资金总额:3.7亿元,由天津房信设立单一资金信托。
- 贷款期限:36个月,自放款日起计算。
- 贷款利率:年利率8%,按日计息。
- 还款方式:每半年偿还一次本金,每次偿还时需结清对应利息。
- 还款日:2016年1月27日、2016年7月27日、2017年1月25日、2017年7月26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7月25日。
- 贷款归集方式:借款人每月将销售收入划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按月将资金划转至信托财产专户。
信用增级方式
- 质押担保:信瑞地产以其限价房销售收入提供质押担保,由《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
- 保证担保:天房集团为信瑞地产的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由《保证合同》约定。
- 差额支付机制: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差额支付义务人(天津房信)需按《差额支付协议》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资金管理与分配流程
- 资金归集:每月第2个工作日,信瑞地产将销售收入划入监管账户;每月第10个工作日,监管银行将销售收入划转至信托财产专户。
- 分配流程:按《标准条款》进行,包括支付税费、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及本金,最后分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兑付日:为T日,即登记机构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获付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之日。
- 权益登记日:为兑付日前第1个工作日(T-1日)。
风险与责任
- 风险揭示:专项计划不保证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违约责任:若发生信托贷款加速清偿事件,资产支持证券提前到期,按预期收益率1.5倍计息。
- 争议解决: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及原始权益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信息披露与监督
- 信息披露:计划管理人需按期发布《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并提交至中国基金业协会及监管机构。
- 监督机制:托管人对计划管理人的资金拨付指令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 清算流程:专项计划清算日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最后一个兑付日或提前到期日,由计划管理人完成清算并报告相关机构。
交易结构与法律关系
- 交易结构:包括原始权益人设立信托、计划管理人购买信托受益权、设立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 法律关系:涉及信托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差额支付协议、资金监管协议、认购协议等。
重要时间点
- 缴款截止日:2015年8月12日
- 信托成立日:根据《信托合同》第4条约定
- 信托贷款放款日:与信托成立日为同一日
- 信托核算日:信托成立日后每满6个月及贷款到期日
- 兑付日:T日,即登记机构划拨资金至投资者账户之日
- 差额支付通知日:T-8日
- 差额支付划款日:T-6日
- 担保通知日:T-13日
- 担保履行日:T-11日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结构化融资方式,将房地产销售收入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其核心在于以信托贷款为基础资产,通过质押和保证担保实现信用增级,并由计划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投资者需注意,本计划不承诺收益,需自行承担风险。同时,专项计划的运作依赖于严格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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