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经济IPO路径图:A股“独角兽新政”解读_9页-1mb
报告摘要
新经济 IPO 路径图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经济新规”),标志着A股市场正式向新经济公司敞开大门。该政策旨在支持具有战略意义、核心技术优势和市场认可度的创新企业通过境内资本市场融资和上市,同时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以适应新经济企业的特殊需求。
主要观点
1. 新经济公司可登陆A股市场
- 认定标准:新经济公司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 上市条件:未上市的新经济企业需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 试点企业:已上市的红筹企业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未上市企业则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
2. 资本架构与退出路径的灵活性
- 红筹架构:允许新经济企业在A股、港股、美股直接上市,保持最大的灵活性。
- 境内架构:人民币架构企业也可通过A股IPO实现退出,且盈利和未弥补亏损限制被取消,退出路径更加宽广。
- 投资人退出便利性提升:
- 美元投资人:可选择在A股或境外IPO退出,路径更加多样化。
- 人民币投资人:投资于境内架构企业可通过A股IPO退出,投资于红筹架构企业则可选择在A股或境外IPO退出,但目前换汇程序繁琐,未来可能简化。
3. 《首发办法》修订预期
- 《首发办法》自2018年3月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在2018年6月至7月间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以支持新经济企业登陆A股。
关键信息
新经济新规的关键政策
| 项目 | 内容 |
|---|---|
| 试点企业标准 | 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 |
| 未上市企业认定标准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
| 已上市企业认定标准 | 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
| 试点企业权利 | 可募集人民币或购汇资金,境内IPO无需满足连续盈利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
| 试点红筹企业权利 | 可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或股票上市,允许存在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等特殊安排 |
| 投资者保护措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在企业盈利前不得减持;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与境外投资者相当;确保境内投资者获得与境外投资者相当的赔偿 |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
- 行业认定:新经济公司所属行业需进一步细化,可能参考创业板推荐指引。
- 估值认定:未上市企业估值标准尚不明确,可能以一级市场估值为准,引入“资深投资者”概念。
- 定性认定:对于未满足定量标准的新经济企业,需明确其认定依据和执行方式。
结论
新经济新规的出台,为优质新经济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上市渠道,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同时,该政策也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退出路径,尤其是人民币投资人可通过A股IPO实现退出,而美元投资人则可灵活选择境内或境外上市。尽管目前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细节,如行业认定、估值标准等,但总体来看,A股市场对新经济企业的接纳度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将成为其重要的融资和退出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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