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9-广发证券-广发军工﹒参军策(卷四):资产证券化系列: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制政策渐行渐近_25页_2mb
报告摘要
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制政策分析
核心内容
本报告《广发军工·参军策(卷四):资产证券化系列》探讨了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制的背景、原因、进展及投资策略。主要内容包括:
- 军工科研院所将逐步转为企业,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 改制涉及人员编制、资金来源、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核心内容。
- 改制相关政策仍缺失,预计2016年下半年将取得阶段性进展。
- 改制完成后,军工科研院所核心军品资产证券化将加速。
主要观点
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制的原因
- 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过去事业单位与企业界限模糊,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
- 突出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强调其“公益性”,而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的科研院所将转为企业。
- 适应市场发展:随着国防工业的发展,科研院所的生产经营活动愈发明显,需进行市场化改革。
改制的意义
-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改制,可以实现厂所资产的合并重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 激发活力:改制后,科研院所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增强发展动力。
- 资产证券化:改制后,科研院所资产证券化不再受制度限制,提升军工集团的资产证券化水平。
关键信息
军工科研院所与军工企业的区别
| 项目 |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 | 军工企业 |
|---|---|---|
| 人员编制 | 国家人事部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
| 养老保险 | 与工作年限挂钩 | 与缴费年限挂钩 |
| 资金来源 | 国家拨款 | 国家、企业、个人 |
| 资产管理 | 财政部 | 国资委 |
| 财务会计 | 收付实现制 | 权责发生制 |
改制重点内容
- 人员编制与养老保险:改制后需解决养老金制度转换、人员分流等问题。
- 资金来源:改制后不再有事业费拨款,但可进行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
- 资产管理归属:由财政部管理转为国资委管理。
- 财务会计核算:由《军工科研院所会计制度》转为《企业会计准则》。
改制进展
- 分类方案:预计2016年下半年将出台分类和配套政策。
- 过渡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科研院所将有5年过渡期。
- 难点与阻力:包括人员分流、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去行政化、资产估值、保密问题等。
投资建议
投资者应从以下角度筛选军工科研院所投资标的:
- 平台的确定性
- 改制进度
- 资产注入弹性
- 资产的稀缺性
- 业绩成长性
- 备考估值
风险提示
- 科研院所分类政策出台低于预期
- 军工科研院所改制进度低于预期
- 资产注入具有不确定性
图表索引
- 图1:中国军工科研院所根据是否承担制造任务分两类
- 图2:军工科研院所多数划归军工集团
- 图3:前苏联军工体系:军工研究所+军工厂
- 图4:美国军工体系:设计和生产为同一家企业
- 图5:军工行业改革重组的历史
- 图6:军工科研院所与军工企业的区别
- 图7:军工科研院所人员养老保险的改制方法
- 图8:事业单位改制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和领取方式
- 图9:事业单位改制后养老保险的发放方法
- 图10:事业单位与企业资金来源的区别
- 图11: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后的资金来源
- 图12:军工科研院所与军工企业资产和业务管理的区别
- 图13: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后的资产管理
- 图14:军工科研院所与军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区别
- 图15:军工科研院所与军工企业财务确认基础的区别
- 图16:军工集团下属部分企业资产减值/营收
- 图17:2015年军工集团下属A股公司资产减值/营收
- 图18:军工集团下属部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营收
- 图19:2015年军工集团下属A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营收
- 图20:事业单位和企业固定资产的定义范围不同
- 图21: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后的财务会计
- 图22:三类事业单位的定义和改制方法不同
- 图23:军工科研院所改制的方法
- 图24:军工科研院所改制的具体操作步骤
- 图25:军工科研院所改制的难点
- 图26:军工科研院所改制所需文件
相关研究
- 广发军工.参军策(卷三):半岛局势剑拔弩张,大国博弈暗流涌动 2016-04-21
- 广发军工.参军策(卷二):雷达:信息化战争的核心,现代战争的眼睛 2016-04-17
- 广发军工.参军策(卷一):从军费看军力、军工未来十五年 2016-03-23
改制政策与配套文件
| 时间 | 政策文件 | 发布单位 | 意义 |
|---|---|---|---|
| 2008年2月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国务院 | 在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
| 2008年2月 |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 国务院 | 明确事业单位分类 |
| 2010年10月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 |
| 2011年3月 |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推进转企改制,完善过渡政策 |
| 2013年4月 |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中央政治局 |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
| 2014年5月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规范用人机制 |
| 2015年1月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国务院 | 结束养老金“双轨制” |
| 2015年3月 |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规范契税政策 |
| 2016年3月 |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方法》 | 国防科工局 | 规范改制、重组、上市等行为 |
结论
军工科研院所的分类改制是中国军工行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助于提升行业效率和资产证券化水平。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随着政策逐步出台,改制有望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军工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投资者应关注改制进度及资产注入弹性,合理评估风险。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