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10月20日报送)
报告摘要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并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后总股本为**【】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和日期待定。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PECVD设备、扩散炉、制绒设备、刻蚀设备、清洗设备等,产品涵盖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公司专注于技术与工艺研发,为光伏企业提供高转换效率大产能整体解决方案,与境内外大型光伏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主要观点
1. 发行承诺与责任
-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余仲、左国军、梁美珍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自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其他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若减持则需提前公告,并确保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回购股份。
- 增持条件:实际控制人和高管的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薪酬的20%,且不超过50%;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单次回购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
3. 股东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时,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股的25%。
- 若未履行减持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且6个月内不得减持。
4. 虚假记载赔偿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保荐机构及律师将依法回购股份或赔偿投资者损失。
5.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填补股东回报。
- 募投项目包括: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研发检测中心、营销与服务网络、补充流动资金等,总投资额约6.14亿元。
6. 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 利润分配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 股票分红条件: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后,若经营状况良好,可采取股票分红方式。
- 分红条件与比例: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不低于20%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不低于40%
7. 持续盈利能力保障
-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为国家重点支持产业,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 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先进的技术体系,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团队,能够持续为光伏企业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关键信息
1. 股东结构
- 公司由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控制,合计持有48.2279%表决权。
- 公司与多家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如天合光能、东方日升、晶科能源、中利集团、阿特斯等。
2. 财务数据(2014-2017年)
- 营业收入:2017年1-6月为6.55亿元,2016年为8.31亿元,2015年为3.50亿元,2014年为4.36亿元。
- 净利润:2017年1-6月为1.51亿元,2016年为1.18亿元,2015年为0.36亿元,2014年为0.33亿元。
- 资产负债率:2017年6月为66.48%,2016年为67.61%,2015年为41.35%,2014年为35.01%。
- 每股净资产:2017年6月为3.46元,2016年为2.99元,2015年为2.50元,2014年为2.35元。
3.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9,247.21万元、9,726.99万元、6,264.10万元)
- 研发检测中心(4,639.00万元)
- 营销与服务网络(4,332.0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27,895.36万元)
4.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行业波动、技术风险、经营业绩波动、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汇率及外贸环境变动、税收政策变动、外协加工风险、募投项目风险、共同控制风险、管理风险等。
-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5. 信息披露与法律责任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6. 附录与术语解释
- 本招股说明书附有术语解释,包括“太阳能”、“光伏效应”、“硅片”、“制绒”、“PECVD”、“湿法刻蚀”、“选择性发射极”等专业术语。
- 本说明书为申报稿,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使用。
总结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设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6.14亿元资金用于设备制造、研发、营销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公司对股东利益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价稳定预案,并承诺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时进行公开说明和赔偿。同时,公司也充分披露了潜在风险因素,以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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