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我待:我国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对比美国、日本分析_35页_3mb
报告摘要
我国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分析(对比美国、日本)
核心内容
我国正面临快速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比持续上升,2019年已达12.6%,且出生率降至10.5%,进入超少子化社会。老龄化与少子化导致抚养比上升,从2000年的7%提升至2019年的17.8%,劳动人口养老压力显著增加。此外,我国进入老龄化进程较快(25年),且存在“未富先老”问题,2019年人均GDP刚过1万美元,而同期美国和日本的人均GDP分别达到5.1万美元和3.1万美元。
主要观点
- 美国和日本养老体系较为完善:三支柱模式在两国发展成熟,其中第二和第三支柱占比超过90%。美国以401(k)和IRA为主,日本则以厚生年金、企业年金和iDeCo/NISA为主。
- 美国第二支柱以DC为主,IRA为第三支柱主力:401(k)作为DC计划的主要形式,推动了个人养老账户的发展。IRA提供税收优惠和灵活的投资选择,成为私人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日本第一支柱与第二支柱规模相近:GPIF作为第一支柱,投资股票比例达51.1%,是OECD国家中排名靠前的养老金投资机构。iDeCo和NISA作为第三支柱,提供税收减免和灵活的账户管理,促进了个人养老储蓄。
- 中国第三支柱发展滞后:目前第三支柱规模较小,仅占养老金总量的5.62%,主要受限于税收优惠力度小、覆盖面窄、产品单一等问题。
- 中国养老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第一支柱依赖政府财政,替代率逐年下降;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率低,难以有效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尚处于初级阶段,需制度设计改进。
关键信息
一、老龄化加速背景下,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体系亟需快速发展
- 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从2000年的7%上升至2019年的12.6%,抚养比从7%上升至17.8%。
- 中国进入深度老龄化的时间较短,预计25年,远低于美国72年。
- 中国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人均GDP仅过1万美元,而同期美国和日本分别为5.1万美元和3.1万美元。
- 2019年社保基金收支余额为3455亿元,剔除财政补贴后实际盈余为负。
- 区域不平衡问题突出,如黑龙江已出现社保基金累计结余转负。
- 中国养老金体系以第一支柱为主,占总量73.72%,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不足。
二、美国养老体系
- 第一支柱:OASDI,强制性公共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度,投资较为保守,主要购买国家发行的特殊债券。
- 第二支柱:雇主养老金计划,包括DB和DC,其中DC计划占比逐年提升,401(k)为主要形式。
- 第三支柱:IRA,税收优惠显著,采用EET模式,投资灵活,资产配置以股票为主,2020年IRA持有共同基金占比达44.7%。
三、日本养老体系
- 第一支柱: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强制性,覆盖广泛,但替代率较低(40%)。
- 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包括DB和DC,其中DB计划占较大比重,但近年来逐渐向DC计划过渡。
- 第三支柱:iDeCo和NISA,其中iDeCo为个人型DC计划,NISA为个人储蓄账户计划,两者均提供税收优惠,iDeCo投资股票比例较高,NISA投资范围较广。
四、中国养老体系
-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广但保障程度低,替代率逐年下降。
-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覆盖率低,仅覆盖14.85%的在岗职工。
- 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规模较小,仅占总量的5.62%,主要由税延养老险和养老目标基金构成。
投资建议
- 第三支柱将成为未来重点:随着老龄化加剧,第三支柱将发挥更大作用,需加强制度设计,提升税收优惠力度。
- 推荐中国太保:作为大健康大养老产业链布局完善的公司,有望受益于养老产业的发展。
风险因素
- 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养老金投资收益。
- 第三支柱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发展速度。
- 养老产业建设进程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养老金体系的完善。
对比分析
- 美国:第二和第三支柱占比超过90%,IRA和401(k)为主要形式,税收优惠力度大,投资灵活。
- 日本: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规模相近,GPIF投资股票比例高,iDeCo和NISA提供税收减免,覆盖人群广泛。
- 中国:第一支柱占主导,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滞后,需借鉴海外经验,完善制度设计,推动第三支柱发展。
总结
我国面临老龄化与少子化双重压力,需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体系的建设。借鉴美国和日本经验,应提升税收优惠力度,扩大覆盖面,丰富产品类型,推动市场化投资,优化账户管理机制,以缓解政府养老压力,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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