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数据局_普华永道: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_12页_1mb
报告摘要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影响总结
核心内容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于2018年7月正式发布,是对2017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完善。该办法旨在构建更加全面、科学、合理的流动性监管和监测体系,提升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与国际巴塞尔协议标准接轨,推动银行回归传统业务模式。
主要观点
- 监管指标体系扩充:新规将原有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扩展为五个,新增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匹配率,形成更完整的监管框架。
- 差异化监管:针对不同规模的银行,分别设定监管指标。资产规模2000亿以上的银行需满足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而规模较小的银行则需满足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
- 流动性匹配率为核心变革:流动性匹配率是新规中最重要的更新内容,引导银行优化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避免短期资金支持长期资产,提升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
- 鼓励非同业存款:在流动性匹配率计算中,非同业存款折算率较高,监管鼓励银行发展传统存款业务,抑制同业业务过度扩张。
- 同业业务受限:新规对同业负债和同业资产的折算率设置不同,可能导致同业拆借利率上扬,抑制同业业务发展。
- 提升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新规强调商业银行应加强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特别是债券投资和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以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求。
关键信息
1.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 指标名称 | 适用范围 | 监管标准 | 达标期限 |
|---|---|---|---|
| 流动性覆盖率 | 资产规模≥2000亿的银行 | ≥100% | 2018年底前达100% |
| 净稳定资金比例 | 资产规模≥2000亿的银行 | ≥100% | 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
| 流动性比例 | 所有商业银行 | ≥25% | 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资产规模<2000亿的银行 | ≥100% | 2018年底前达80%,2019年6月达100% |
| 流动性匹配率 | 所有商业银行 | ≥100% |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
2. 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 包括流动性缺口、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比例、同业融入比例、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超额备付金率、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
- 同业融入比例替代原同业市场负债比例,对同业存单纳入计算,增强同业负债监测的全面性。
3. 流动性匹配率折算率设置
| 项目 | 折算率(按剩余期限) |
|---|---|
| 来自中央银行的资金 | 70%(≤3个月)、80%(3-12个月)、100%(>1年) |
| 各项存款 | 50%(≤3个月)、70%(3-12个月)、100%(>1年) |
| 同业存款 | 0%(≤3个月)、30%(3-12个月)、100%(>1年) |
| 同业拆入及卖出回购 | 0%(≤3个月)、40%(3-12个月)、100%(>1年) |
|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 | 0%(≤3个月)、50%(3-12个月)、100%(>1年) |
4. 同业业务影响
- 负债端:同业拆入比同业存款更受监管青睐,有利于达标。
- 资产端:存放同业优于拆放同业,可能促使银行更谨慎地管理同业资产。
- 同业拆借利率:因资金供需不匹配,短期内同业拆借利率可能上扬,抑制同业业务发展。
5. 存款定价的重要性
- 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存款定价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之一。
- 科学合理的存款定价有助于降低负债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同时保障银行流动性。
6. 债券投资的激励
- 新规未明确债券投资的折算率,但倾向于鼓励优质债券投资。
- 商业银行需提升市场风险管理和投资能力,以适应新规下的业务转型。
结论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通过引入新的监管指标、优化监测体系、细化管理要求,推动商业银行回归传统业务,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对中小银行影响较大,而对国有大行和股份行则相对有利。未来,银行需在资产负债管理、存款定价、债券投资及市场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能力建设,以实现合规达标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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