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9-中泰证券-市场化经营主体图解_本周新增披露3家_16页_4mb
报告摘要
证券研究报告/固定收益周报总结
核心内容
截至2024年7月19日,市场化经营主体合计已披露272家,其中包括267家债券发行人主体和5家担保人主体。这些主体主要出现在募集说明书的声明与承诺章节,部分也出现在募集资金用途章节。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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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披露情况
- 本周新增披露3家市场化经营主体,分别来自福建省、浙江省和山东省。
- 浙江省宁波市首次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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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频率与分布
- 自2023年11月下旬以来,日均新增披露主体约为1.63家。
- 截至2024年7月19日,已披露主体分布在24个省份,其中山东省、浙江省和河南省数量最多,分别为46家、42家和29家。
- 主要为地市级城投,区县级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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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大多数主体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借新还旧”,少数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 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的主体多位于非重点省份,且发行成功后多数在后续文件中删除了市场化经营主体相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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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偿还有息债务用途披露
- 2023年11月28日首次出现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共有16家主体披露了该用途,本周无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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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变更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共有31家主体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后删除了该表述。
- 其中11家主体在删除后再次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建议关注其募资用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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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债规模与主体评级
- 已披露主体中,存量债规模超过50亿的有166家,占比约62.9%。
- 主体评级以AA+为主,占比约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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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认可度
- 市场对市场化经营主体的认可度未见显著变化,部分主体估值波动上行或下行,未见明确规律。
- 市场化经营主体与产业类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转化空间。
关键信息
- 披露位置:主要在募集说明书的声明与承诺章节,部分在募集资金用途章节。
- 行政层级:以地市级城投为主,区县级次之,也有省级主体。
- 募集资金用途:多数用于“借新还旧”,少数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且后者多位于非重点省份。
- 风险提示:包括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告日期识别不准确、募集资金用途判定失误、不同文件表述不一致、债券未能成功发行、统计口径为交易商协会的公募债券发行主体。
表格数据摘要
| 披露日期 | 所涉市场化经营主体名称 | 所涉主体类型 | 出现位置 | 原始表述 | 存量债券余额 | 主体评级 | 省份 | 地市 | 区县 | 行政级别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首次披露 |
|---|---|---|---|---|---|---|---|---|---|---|---|---|
| 2023/11/21 | 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声明与承诺 | 发行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 80.40 | AA+ | 河北省 | 邢台市 | - | 地市级 | 借新还旧 | 是 |
| 2023/11/22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 |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 749.31 | AAA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 地市级 | 借新还旧 | 是 |
| 2023/11/23 | 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 本公司承诺,公司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 173.75 | AA+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即墨区 | 区县级 | 借新还旧 | 否 |
| 2023/11/28 | 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声明与承诺 | 本公司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 100.00 | AA | - | - | - | 地市级 | 借新还存息债务 | - |
| 2024/1/2 | 滨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声明与承诺 | 本企业作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 42.99 | AA+ | 山东省 | 滨州市 | - | 地市级 | 借新还旧 | 是 |
| 2024/1/29 |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声明与承诺 |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场化运营主体 | 66.00 | AA+ | - | - | - | 地市级 | 借新还旧 | - |
| 2024/2/5 | 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声明与承诺 | 本企业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 236.40 | AA+ | - | - | - | 区县级 | 借新还旧 | - |
| 2024/2/8 | 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声明与承诺 | 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场化运营主体 | 15.00 | AA | 河南省 | 郑州市 | - | 地市级 | 借新还旧 | - |
总结
市场化经营主体的披露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分布特征,山东省、浙江省和河南省为披露最多的省份。多数主体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后,其募资用途仍以“借新还旧”为主,少数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部分主体在声明后删除了市场化经营主体的表述,甚至再次声明,表明市场化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用途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化和不确定性。整体来看,市场化经营主体在债券市场中的角色逐渐被接受,但其市场认可度仍存在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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