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7-中泰证券-市场化经营主体图解_本周新增披露3家_16页_5mb
报告摘要
截至2024年8月16日,市场化经营主体披露主体共计约604家,其中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披露数量前三,分别为50家、46家、30家;主体评级主要为AA+级(占57.2%)。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多数用于借新还旧,少数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且偿还有息债务主体多集中于非重点省份。
自2023年11月下旬首次出现信息披露以来,日均新增主体约155家,披露主体涵盖地市级与区县级城投,以地市级为主。披露位置多在“声明与承诺”章节,部分出现在“募集资金用途”等章节。
市场认可度方面,无明确规律,部分主体估值波动上行,部分波动下行。分析显示,部分主体经营属性模糊,市场化与产业类主体间界限并非分明,存在转化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33家主体曾披露后删除或在后续又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此外,删除表述的主体中,部分募资用途从“借新还旧”转为了“偿还有息债务”,建议投资者关注此类变化。
数据统计口径以交易商协会公募债券发行主体为准,存在公告日期识别、数据判断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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