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_10页_635kb
报告摘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9号),旨在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体系。文件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方向及重点举措,强调以“四个面向”为牵引,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构建未来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发展目标
(一)短期目标(2025年)
- 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构建“315”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实现100项关键未来技术突破。
- 产业竞争力增强:形成未来产业发展体系,打造100个重大应用场景和100个标志性产品。
- 创新主体培育:培育30家头部企业、2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育一批国际一流人才和团队。
- 产业发展生态优化:推动100项未来产业标准制定,“万亩千亿”平台发展能级提升,形成一批重大改革成果。
(二)长期目标(2035年)
- 产业成为重要驱动力:未来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 全球竞争力提升:形成5组国际公共专利池,培育5家以上全球影响力的“链主”企业。
- 产业集群发展:构建5个以上规模超千亿元的未来产业集群,成为全球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三、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一)优先发展9个快速成长的未来产业
- 未来网络:突破智能计算、超高速通信、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技术。
- 元宇宙:加强高性能计算芯片研发,推动区块链、交互终端、系统软件等集成应用。
- 空天信息:发展低轨卫星互联网、高精度导航、遥感等技术,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 仿生机器人:探索感知认知、生机电融合、人工智能等技术,拓展商用和个人应用场景。
- 合成生物:推动定量合成、基因编辑、蛋白质设计等技术在生物智造、育种等领域的应用。
- 未来医疗:发展细胞与基因治疗、干细胞、核医疗、医学人工智能等先进诊疗技术。
- 氢能与储能:突破氢能储运、燃料电池、电化学储能等技术,推动多能互补。
- 前沿新材料:发展石墨烯、超导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支撑新一代技术装备。
- 柔性电子:推动柔性材料、绿色照明、传感技术等研究与产业化。
(二)探索发展6个潜力巨大的未来产业
- 量子信息
-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
- 深地深海
- 可控核聚变及核技术应用
- 低成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 智能仿生与超材料
四、重大平台建设
(一)未来技术创新平台
- 加快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自主谋划重大平台。
- 推进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打造10大省实验室。
- 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 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和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学院)。
(二)“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 聚焦1—2个未来产业,打造重量级产业高地。
- 招引标杆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技术转化与场景应用。
- 构建“未来实验室—未来工厂—未来社区”典型应用场景。
(三)未来产业先导区
- 在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的区域布局先导区。
- 构建“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培育链。
- 推动与山区26县的产业链互补与技术协同。
五、重点举措
- 加强科技创新攻关:支持重大专项与研发计划,完善全球创新网络,推动长三角协同发展。
- 推动成果加速转化:实施技术开源、新型孵化机构建设、专利导航与标准引领计划。
- 打造融合应用场景:建设中试基地与应用测试空间,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强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
- 强化企业梯队培育:实施“双倍增”行动,支持头部企业布局前沿领域,培育“链主”企业。
- 完善人才引育体系:支持高校设立未来产业特色学院,引育高层次人才与团队,探索离岸联合创新中心。
- 营造良好发展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制度保护,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推动数据开放与国际合作。
- 加强组织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政策与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体系,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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