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__省政府办公厅文件__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_9页_449kb
报告摘要
福建省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从政治引领、选认管理、利益激励、精准服务、组织保障等方面系统部署科技特派员制度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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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引领
强调以习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的指示为纲领,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平台提升特派员能力,引导形成服务"三农"的常态化机制。 -
选认与管理机制
- 扩大选认范围:对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拥有专利或技能奖项的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等要求;支持组建海归专家服务团,建立工作站。
- 分级管理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机制,省级特派员对基层起到培训带动作用,鼓励跨级组队形成利益共同体。
- 分类管理:对乡村创业或技术帮扶达标的人员优先认定为省级特派员,实施年度考核,考核优秀者可延长服务期并享受经费补助;对非基层一线服务的人员依据项目需求选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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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共同体政策
- 允许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合法收益归个人所有,不计入单位绩效;需备案兼职收入并依法缴税。
- 鼓励技术转移方式建立共同体,省级项目申报给予后补助及加分支持;对依托科技企业建立的共同体提供"科技贷"优先支持,并按贡献给予地方政府奖励。
- 派出期满后,特派员在共同体的股份可依法保留,确保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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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
- 资金保障:省级特派员可直接领取年度包干经费,用于交通、通讯及生活津贴;工作经费补助可按专项资金或50%包干方式执行。
- 职称评审:将特派员工作经历纳入农业专业人才评聘条件,对基层服务者放宽学历、论文等要求,重点评价服务乡村振兴成效;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视同纵向项目经费,转化应用情况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 岗位聘任:基层服务期间保留原职务职级,晋升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优秀者在岗位竞聘中获倾斜政策,基层经历可作为农业技术人员晋级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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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机制
- 推广"掌上科特派"平台:整合省、市、县三级资源,通过移动终端APP、微信等发布科技成果,提供远程动态服务。
- 引入中介服务:发挥市场化机构专业优势,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对表现突出的中介机构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并优先纳入后补助范围。
- 构建全产业链服务:支持跨领域团队开展创业服务,聚焦产业融合,建设服务点纳入后补助范围,推动服务领域跨界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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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 完善领导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省市县联席会议制度。
- 落实执行机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与评估。
- 保障资金投入:财政保持原有投入规模并持续增加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科特贷"等产品,支持南平开展金融创新试点。
- 加强宣传推广:挖掘先进典型,依托服务云平台颁发证书;对优秀特派员进行星级通报,扩大制度影响力,支持南平争创国家级培训基地。
该文件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细化,旨在打通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人才、技术、产业的良性互动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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