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CP-2015-24-28CP-on-RTS-on-separation-under-IFR-29_27页_382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CP/2015/24 - 关于支付卡方案与处理实体分离的监管技术标准草案
核心内容
本咨询文件(Consultation Paper)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旨在就《关于卡基支付交易交换费的条例》(IFR)第7(6)条所要求的支付卡方案(Payment Card Schemes)与处理实体(Processing Entities)分离的监管技术标准(RTS)草案征求意见。该标准草案旨在确保支付卡方案和处理实体在会计、组织和决策过程上的独立性,从而促进支付市场的公平竞争。
主要观点
1. 背景与动机
- IFR的生效:2015年6月8日,IFR在欧盟正式生效,旨在建立统一的卡支付市场,促进竞争。
- 分离措施的目的:IFR要求支付卡方案与处理实体分离,以防止方案对自身处理服务提供优待,从而扭曲市场竞争。
- EBA的职责:根据IFR第7(6)条,EBA被授权制定RTS,确保支付卡方案与处理实体在会计、组织和决策上的独立性。
2. 市场参与者反馈
- 会计分离:部分市场参与者担心会计分离可能无法阻止其他形式的价格歧视,如跨区域交换费或处理费的差异。
- 组织分离:分离可能带来更高的成本,包括人员重复和业务流程分裂,影响整体效率。
- 功能分离:市场参与者认为功能分离可能抑制创新,特别是新兴支付技术如移动支付或数字钱包,需要初期试点支持,但若存在法律上的分离,可能减少处理实体的创新意愿。
3. RTS草案内容
- 会计独立:要求支付卡方案和处理实体分别编制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解释性说明,但不替代现行会计标准。
- 组织独立:支付卡方案和处理实体应设立独立的业务单元,员工应独立管理,避免信息泄露。
- 决策独立:管理机构应避免利益冲突,制定独立的年度运营计划,并确保决策过程公平透明。
- 共享服务:允许在不泄露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共享服务,但需文档化并接受监管审查。
4. 实施时间安排
- RTS生效时间:EBA计划在2016年第二季度发布最终RTS草案,并提交欧盟委员会。但具体生效时间无法确定。
- IFR第7条的适用:IFR第7(1)(a)条自2016年6月9日起适用于支付卡方案和处理实体,即使RTS尚未正式生效。
5. 法律与监管边界
- EBA的权限:EBA仅负责制定RTS,不直接监管金融实体或监管机构,因此无法解决潜在的监管不一致问题。
- 非法律分离:RTS草案不强制要求支付卡方案和处理实体进行法律上的分离,但若自愿实施,需符合RTS要求。
关键信息
- EBA的咨询期: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3月8日。
- 提交意见方式:通过EBA咨询页面提交,逾期或非正式提交可能不会被处理。
- 数据保护:EBA遵循欧盟《数据保护条例》(EC)第45/2001号,确保个人数据处理的合规性。
- 监督执行:成员国将指定监管机构确保RTS的执行,但EBA无法确保一致实施。
附录与补充材料
- 成本效益分析:EBA已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评估RTS对市场的影响。
- 咨询问题概述:提供了具体问题供市场参与者反馈,有助于完善RTS草案。
结论
EBA的RTS草案旨在确保支付卡方案与处理实体在会计、组织和决策上的独立性,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尽管存在成本和创新方面的担忧,EBA认为这些要求有助于防止歧视行为,同时允许在不违反RTS的前提下进行创新试点。最终RTS将由欧盟委员会正式采纳,并适用于所有支付卡方案和处理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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