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专项计划说明书_100页_1mb
报告摘要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单质押贷款2016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专项计划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推广机构发起,旨在通过购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债权,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提供收益。该计划基于《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强调资产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同时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及收益分配进行了明确约定。
主要观点
- 本专项计划设立目的是通过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购买保单质押贷款债权,并将这些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
- 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占95%,次级占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为投资者提供了较高的信用保障。
- 基础资产为符合合格标准的保单质押贷款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等,但不包括借款协议书、保险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项下的义务。
- 专项计划通过优先级/次级分层、超额利差、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信用触发机制等多重信用增级方式,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安全。
- 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可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但转让不影响其与《认购协议》之间的关系。
- 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服务机构、监管银行等各方在专项计划中各自承担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专项计划的顺利运作。
- 专项计划设有详细的现金流归集、投资及分配机制,并明确说明了各关键时间节点,如基准日、兑付日、回收款转付日等。
关键信息
一、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名称:太平人寿保单质押贷款2016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设立目的:通过购买保单质押贷款债权,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支付收益
-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推广机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资产服务机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次级未评级
-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优先级和次级
- 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优先级占比95%,次级占比5%
- 预期收益率:优先级以《认购协议》为准,次级无预期收益率
- 募集规模:优先级目标募集规模为【】元,次级为【】元,最终募集规模以实际为准
二、交易结构
- 认购流程:认购人通过《认购协议》向计划管理人缴付认购资金,取得资产支持证券。
- 资产购买:计划管理人将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原始权益人(太平人寿)转让的基础资产。
- 资产服务:太平人寿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基础资产及回收款。
- 资金托管:托管银行负责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管理,执行划款指令。
- 现金流管理:
- 回收款归集日为每个回收款转付日前1个工作日。
- 回收款转付日依据资产服务机构信用评级设定,若评级为AA+或以上,则为计算日后第3个工作日;若低于AA+,则为每个自然日。
- 兑付日为基准日后满六个月的第十五个工作日,或第三个计算日后第十五个工作日。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顺序在次级之前,次级承担优先级的损失。
三、信用增级方式
- 优先级/次级分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次级之前获得清偿,降低优先级信用风险。
- 超额利差: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不低于4.5%,资产池加权平均利率与优先级预期利率之间存在超额利差,为优先级提供额外信用保障。
- 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太平人寿具备较强的保险业务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能够有效管理基础资产。
- 信用触发机制:一旦发生加速清偿事件或违约事件,将触发信用机制,重新安排现金流支付顺序。
四、基础资产与现金流预测
- 基础资产:为符合合格标准的保单质押贷款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 合格标准:包括借款人身份、保单状况、借款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利率不低于4.5%等。
- 现金流归集:回收款由资产服务机构归集至监管账户,再由托管银行转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 现金流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先于次级获得分配,以确保优先级的兑付。
五、主要参与方情况
-
原始权益人(太平人寿):
- 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为100.3亿元。
- 主要经营个人及团体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业务模式成熟。
- 截至2014年末,总资产达2,936.48亿元,所有者权益260.72亿元,负债总额2,675.76亿元。
- 偿付能力溢额逐年增长,2014年末达120.92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324.96%。
-
计划管理人(华泰资管):
- 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 业务涵盖集合、定向和专项资产管理,受托资金规模达6,941.13亿元。
- 拥有完善的风控体系,包括董事会、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合规风控部等四级风险防范机制。
-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负责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管理与划付。
-
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负责监管专项计划资金。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与托管。
六、风险揭示与防范
-
风险揭示:
- 专项计划不保证盈利或最低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 资产支持证券不构成计划管理人或其他机构的负债。
- 基础资产可能因借款人违约、保险合同变更等因素导致回收困难。
-
风险防范:
- 设置信用触发机制,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调整现金流分配顺序。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兑付权,次级承担优先级的损失。
- 托管银行、资产服务机构、计划管理人等各方均有责任监督与管理专项计划资产。
七、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
- 信息披露:计划管理人需按《标准条款》的规定定期披露《收益分配报告》《资产管理报告》等。
- 持有人会议: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可决定是否终止计划、处理违约或加速清偿事件。
八、特别说明
- 信用评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但评级机构可随时调整。
- 法律声明:计划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构成投资建议。
- 风险提示:投资者需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部分,进行独立判断,承担投资风险。
结论
该专项计划通过完善的信用增级机制、清晰的交易结构和明确的各方权利义务,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安全的投资环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则承担更多的风险。投资者需注意,本计划不保证收益,且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决策。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