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4月19日报送)
报告摘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涉及股票类型为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3,2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新股或赔偿投资者损失。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3,2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800.00万股
- 发行时间:预计发行日期尚未公布
-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性质:仅为预先披露,不具有发行法律效力
二、股东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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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谌建平、杨美华):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减持前5个交易日需书面告知公司,减持前3个交易日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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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股东:
- 黄新、黄志浩、熊敏、张玉辉、朱德颜、周波等: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减持前5个交易日书面告知,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
- 李琼霞、刘述卫等监事: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减持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 大埠投资及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等:
- 上市后24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100%
- 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告知,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
- 黄新、黄志浩、熊敏、张玉辉、朱德颜、周波等:
三、稳定股价措施及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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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降低每股净资产
- 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
- 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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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份:
- 资金为自有资金,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 单次回购不超过总股本的2%,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净利润的10%
- 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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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 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税后分红的30%,不超过税后分红总额
- 单次/连续12个月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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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 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的30%
- 实施后3个交易日内公告,若股价已不满足条件则不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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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终止条件:
- 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募投项目效益
- 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开发新客户,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完善公司制度:优化企业治理,提升运作效率,加强投资者回报机制
- 明确利润分配政策: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
- 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若公司无法进行现金分红,须说明原因并经独立董事意见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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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风险:
-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
- 投资者需审慎决策,了解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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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因素:
- 市场竞争加剧:智能终端配件行业竞争激烈,需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和品牌建设
- 原材料价格波动:塑胶壳、PU料等价格波动影响成本和毛利率
- 下游市场增速下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出货量增速放缓,影响公司业绩
- 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业绩
- 所得税税率变动风险:若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将由15%上升至25%
- 自有品牌推广风险:X-doria品牌需持续投入,否则可能影响市场竞争力
六、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 主营业务: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 主要产品: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保护套、移动电源、数据线等
- 业务模式:
- ODM/OEM业务:为华为、苹果、Targus、Pelican等提供产品生产服务
- 自有品牌业务:X-doria品牌,已获得迪士尼、Hello Kitty等授权
七、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不进行虚假陈述,若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新股或赔偿投资者
- 控股股东承诺:如未履行承诺,将公开道歉并暂停分红,直至履行义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不损害公司利益,不无偿输送利益
- 支持利润分配政策,如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暂停薪酬
- 中介机构承诺:若因制作、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其他重要事项
-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 利润分配政策:
- 优先现金分红,同时可采用股票股利
-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至80%
-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结构清晰总结
一、公司概况
- 公司名称: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9,6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黄新
- 成立日期:2006年5月30日
- 主要经营范围: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不超过3,2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800.00万股
-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性质:申报稿,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股东股份锁定与减持安排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锁定期36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其他主要股东:锁定期12个月,减持前需公告及书面告知
- 限售期满后减持比例控制在25%及50%以内
四、稳定股价措施
- 第一顺序: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第二顺序:公司回购股份
- 第三顺序:控股股东增持
- 第四顺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 终止条件:股价连续5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 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
- 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运作效率
- 建立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
六、风险因素
- 市场竞争加剧
- 原材料价格波动
- 下游市场增速下滑
- 汇率波动
- 所得税税率变动
- 自有品牌推广风险
七、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进行虚假陈述
- 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开道歉、暂停分红等
- 中介机构承诺依法赔偿因文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者损失
八、利润分配政策
- 原则: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连续三年不低于30%
- 股票股利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 增持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的30%
九、募集资金运用
-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 募集资金管理严格,确保高效使用
- 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市场地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
- 滚存利润按发行后新老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 信息披露义务: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确保透明度
- 投资者需关注“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面了解公司风险
总结:杰美特作为一家专注于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拟在创业板上市,面临较高的市场风险。公司及主要股东对股份锁定与减持进行了明确承诺,以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多项稳定股价和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并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依法回购新股或赔偿损失。同时,公司强调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致力于提升股东回报。投资者应关注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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