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挑战与对策-CMF_68页_3mb
报告摘要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挑战与对策
2024年1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等联合举办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80期,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展开深入探讨。报告提出当前金融风险呈现结构性、周期性和体制性叠加特征,需通过标本兼治和多方协同应对。
一、金融风险的旧问题与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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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杠杆率变化
2008年后我国宏观经济杠杆率持续攀升,2023年或首次突破300%(3046%),较2019年上升345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宏观杠杆率从247%升至287%。分部门看,政府、企业、居民杠杆率分别上升15个点、17个点、8个点,其中企业部门(尤其是城投)和居民部门(房地产相关)压力显著。 -
重点领域风险特征
- 地方债务风险:显性政府债务占GDP比例达50%,隐性城投债占比约40%,广义政府负债率超90%。中西部地区债务负担重,隐性债规模持续扩张,且存在高成本、短期限、不透明等特性。
- 房地产风险:居民杠杆率(684%)高度集中于房地产,2021年后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骤降,但房企暴雷与债券违约事件频发,形成“融资难-销售疲软-信心不足”负面循环。
- 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不良率高于大型机构,存在大股东操纵、期限错配(如城投债期限短于基建回报周期)及流动性风险。2023年城投非标违约累计近300起。
二、防范化解风险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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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的双重压力
经济增长阶段转换期,投资回报率下降与债务攀升叠加,叠加逆全球化、疫情后复苏压力,加剧风险积累。 -
金融体系结构性问题
- 市场化程度不足,政府干预仍存在,导致资源错配(如房地产、基建占比高)。
-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薄弱,存在关联交易、股东行为失范等问题。
- 市场信息不透明,风险定价机制不完善,监管滞后于创新与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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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传导的复杂性
房地产风险通过土地财政、城投平台与金融机构关联,形成公共风险与私人风险轮动;隐性债务隐形化、非标违约隐蔽性,增加系统性风险爆发概率。
三、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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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思路
- 标本兼治:转变发展方式(如基建转型为创新驱动)为“本”,加强监管与化解存量为“标”。
- 远近结合:通过稳增长为调结构争取时间,避免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大开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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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应对措施
- 地方债务:
- 优化显性债成本与期限结构,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
- 建立“开前门、堵后门”机制,强化终身问责与穿透式监管。
- 理顺财政与金融关系,避免隐性债务显性化带来的财政压力。
- 房地产风险:
- 供给侧:落实“金融十六条”,推动房企展期、保交楼及保障性住房建设。
- 需求侧:适度放松限购限贷,降低首付比例与房贷利率,修复市场预期。
- 长期建立房地产融资风险预警与监管机制,避免资产负债表衰退。
- 中小金融机构:
- 多渠道补充资本,引入AMC、推进合并重组。
- 健全公司治理,严控股权代持与关联交易,减少政府干预。
- 强化风险监测与早期处置,避免风险积累。
- 地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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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监管优化
-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五大监管”(机构、行为、功能、穿透式、持续性)并实现监管协同。
- 推动债务风险化解与金融改革结合,如参考美国“两房”模式,设立政府支持机构降低风险权重与融资成本。
- 重视政策协调,避免“宽货币”与“紧信用”脱节,促进资金向实体经济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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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原则
- 兼顾“四早”机制(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完善责任机制避免道德风险。
- 认识到风险不可消灭,需通过制度性改进实现动态防控,而非简单禁止业务或依赖单边救助。
四、专家观点与启示
- 毛振华:强调房地产风险对居民部门的冲击,需通过市场化手段化解隐性债务,警惕负债结构失衡导致的“债务-通缩螺旋”。
- 刘晓春:呼吁平衡政府与市场职能,防止监管过度干预,同时需提升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以应对内外风险传导。
- 鲁政委:提出通过累积优先股注资、建立早期纠正机制(如独立审计)等创新方式缓解风险,借鉴国际经验优化政策设计。
- 杨成长:区分当前与上一轮风险差异,指出需同步解决资产与负债端不匹配问题,动态化解历史积累的债务风险。
五、核心矛盾与平衡方向
防风险与稳增长需平衡:强监管(快变量)虽能短期压降债务,但可能抑制经济活力;调结构(慢变量)则需长期路径依赖。需通过稳增长为风险化解提供空间,通过政策协同避免系统性冲击,同时完善法治化、市场化风险处置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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