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四探央行数字货币:第三方支付产业新变量_25页_2mb
报告摘要
区块链:四探央行数字货币对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影响
核心内容概述
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试点测试正在进行,其目标是推动电子支付产业的变革,影响支付产业链的分润规则、账户主导权、清算机制及商户侧的费率结构。本文从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史出发,分析DCEP对支付产业链的潜在影响,并提出相关投资建议和风险提示。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DCEP试点动态
- 人民银行行长易纲确认DCEP试点范围包括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冬奥会场景。
- DCEP的试点主要检验系统稳定性、流程便捷性、风险可控性等。
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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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和完善初期(2005年之前)
- 央行推动统一支付接口,如中国银联成立,解决跨行支付问题。
- 支付机构主要承担支付网关角色,收入来源于银行手续费的二次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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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促进爆发式增长(2005~2012年)
- 支付宝独立运营,推动互联网支付发展。
- 央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立支付牌照制度。
- 行业开始向规范化、可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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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爆发(2012年之后)
- 移动支付成为主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占据市场主导。
- 央行推出“网联”平台,规范支付机构的跨行清算业务。
- 支付机构与银行、清算机构之间分润规则逐渐清晰。
支付产业链分润模式
- 移动支付:交易需经过“两大”(支付宝、微信),服务费流向包括“两大”(2‰)、服务商(0-0.5‰)→发卡行(0.5-1.5‰,贷记卡1-2‰);清算机构(网联或银联)分润。
- 互联网支付:服务费流向“两大”(6‰)→发卡行(0.5-1.5‰,贷记卡1-2‰);清算机构(网联或银联)分润。
- 银行卡收单:收单行(4-5‰,贷记卡6‰)→发卡行(≤3.5‰,单笔封顶13元;≤4.5‰,无上限)→清算机构(银联,≤0.65‰,单笔≤6.5元)。
DCEP对支付产业链的影响
- 账户侧:DCEP将与银行账户绑定,增强银行账户在支付产业链中的影响力,可能帮助银行夺回用户侧账户主导权。
- 清算侧:银联和网联有望参与DCEP的跨行清算,尤其是涉及不同银行及支付机构的交易。
- 商户侧:收单机构和服务商仍不可替代,银行可能通过降低费率、提高返佣等方式吸引商户加入DCEP生态。
投资建议
- 支付机构:拥有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收单资质的公司(如拉卡拉、海联金汇)。
- 技术公司:布局人脸支付等新技术的公司(如恒宝股份)。
- 服务商:布局头部互联网机构服务商的公司(如华峰超纤)。
- POS/ATM厂商:如新大陆、新国都、广电运通等。
风险提示
- DCEP试点进度、市场化程度及创新度可能低于预期。
产业链分润规则重写
- DCEP可能改变当前支付产业链的分润规则,尤其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使商户愿意支付费用以使用DCEP。
- 头部互联网机构、银行、清算机构及收单机构都有可能从中获益,推动DCEP的普及。
政策与监管影响
- 支付机构需上缴备付金,统一存管,限制其对备付金的使用。
- 央行对支付机构进行严格监管,以防止洗钱、资金挪用等风险。
- 条码互联互通试点在进行中,可能打破支付巨头对支付入口的垄断,推动支付生态多元化发展。
行业巨头推动
-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凭借电商、社交、出行等场景,形成寡头垄断。
- 二者通过补贴、低费率等方式吸引商户,推动移动支付普及。
- 随着DCEP的推广,银行有机会通过类似策略夺回用户主导权。
技术与市场趋势
- DCEP账户体系可能与现有银行账户体系不同,分为四类(强实名、较强实名、较弱实名、弱实名)。
- DCEP的推广可能需要与运营商合作,以实现身份验证和跨行清算。
- 未来支付市场可能迎来新的“洗牌”机会,推动支付生态的进一步发展。
总结
DCEP的推出将对第三方支付产业链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在分润规则、账户主导权、清算机制等方面。随着DCEP的推广,银行有望重新获得支付入口的主导权,而支付机构、收单商、服务商等仍将在产业链中扮演重要角色。投资者可关注具备相关资质及技术优势的公司,同时需注意DCEP试点进展及市场反应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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