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讯宏观专题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20180626-联讯证券-15页-1mb
报告摘要
地方政府债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从43号文的出台到后续的严监管政策,以及当前城投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和未来可能的破局方向。文章强调了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金融创新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同时指出了监管政策对城投融资模式的深远影响。
主要观点
1. 地方政府债务演变
- 43号文(2014):标志着城投与地方政府债务切割的开始,明确地方政府债券为唯一合法融资渠道,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性融资职能。
- 2015年政策松动: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部分政策对城投融资有所放宽,如国办40号文允许在建项目贷款不抽贷、压贷,42号文放松PPP社会资本方认定标准。
- 金融创新推动隐性债务扩张:通过产业基金、明股实债的PPP项目、非标融资等手段,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债务结构更加复杂、隐匿。
2. 严监管政策推动债务回归43号文框架
- 50号文(2017):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对城投提供隐性担保,要求城投主动声明债务性质,推动债务透明化。
- 87号文(2017):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先有预算后购买”和“纳入指导性目录”。
- 23号文(2018):从金融机构端加强监管,禁止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资本金,要求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评估还款能力。
- 资管新规(2018):限制非标融资,推动产品净值化转型,影响城投融资结构和期限。
3. 城投融资困局与破局路径
- 融资困境:债务期限集中于3年或3+2年,进入还本付息高峰;非标融资收缩,市场偏好短久期、高等级债券。
- 破局方向:
- 城投合并重组:组建综合性城投集团,实现业务多元化和规模效应。
- 市场化转型:扩展经营性业务,如旅游、养老、公用事业等,提升盈利能力。
- ABS融资:利用稳定现金流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高融资能力。
- TOT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通过转让与回租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 合规参与PPP:在明确公共服务属性、绩效考核、收益让渡等前提下,推动PPP项目合规化发展。
关键信息
- 政策演变:从43号文的债务切割,到2015年政策松动,再到2017年后的严监管,政策导向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
- 金融工具:企业债、项目收益债、短融、中期票据、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产业基金、PPP、非标融资等均曾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渠道。
- 监管重点:
- 地方政府不得提供隐性担保。
- 明股实债、承诺回购等行为被严格限制。
- 金融机构需按市场化原则评估城投还款能力。
- 市场偏好变化:投资者更关注城投的公益性资产、市场化程度、平台级别及区域财政状况,倾向于选择优质平台和具备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图表与案例
- 图表1:展示西部某地级市通过产业基金参与PPP项目的案例,突出其结构中的隐性担保与明股实债问题。
- 案例一(X平台):区级平台,经济与财政实力较弱,融资难度大。
- 案例二(T平台):区级平台,经济与财政实力较强,但因平台数量多、债务规模大,融资压力更大。
风险提示
- 地方债务监管持续强化,城投信用事件风险上升。
- 明股实债、隐性担保等行为易引发合规风险,需谨慎处理。
结论
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已从宽松走向严格,城投企业需加快市场化转型,通过合并重组、ABS融资、TOT模式、合规PPP等方式提升融资能力。未来城投融资将更加依赖市场化机制,隐性担保逐步向显性担保转变,推动地方债务结构优化与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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