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关于2023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_4页_419kb
报告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旨在规范2023年新疆电网的优先购电与优先发电计划,确保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同时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绿色低碳发展。
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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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在推进电力市场化的同时,保留必要的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计划,鼓励更多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参与市场。 -
坚持保障公益性用电
通过优先购电机制,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的用电安全与可靠性,加强用户动态管理。 -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重点保障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 -
坚持发挥指导作用
强调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发购电计划,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2023年优先购电计划
- 总电量:626.83亿千瓦时
- 居民及公益性用户:169.87亿千瓦时
- 农业用户:152.41亿千瓦时
- 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和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企业:73.81亿千瓦时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趸售电量:115亿千瓦时
- 测算网损电量:115.74亿千瓦时
2023年优先发电计划
| 类型 | 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亿千瓦时) | 说明 |
|---|---|---|
| 风电机组 | 178.21亿千瓦时 | - 国家示范类风电、试验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收购,计划电量6.43亿千瓦时<br>- 非平价风电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小时数1600小时,计划电量171.78亿千瓦时 |
| 太阳能发电机组 | 109.08亿千瓦时 | - 扶贫光伏、分布式光伏、国家示范光热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收购,计划电量4.92亿千瓦时<br>- 特许权光伏执行协议确定的年利用小时数,计划电量0.93亿千瓦时<br>- 非平价光伏项目优先小时数1220小时,试点项目再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103.23亿千瓦时 |
| 水电机组 | 229.39亿千瓦时 | - 省调直调水电机组:138.48亿千瓦时<br>- 非省调水电机组:90.91亿千瓦时 |
| 生物质能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 | 37.79亿千瓦时 | - 生物质能发电机组:优先小时数3000小时,计划电量7.13亿千瓦时<br>- 余热、余压、余气机组:优先小时数3000小时,计划电量30.3亿千瓦时<br>- 煤层气发电机组:优先小时数3000小时,计划电量0.36亿千瓦时 |
| 关停机组补偿电量 | 32.24亿千瓦时 | 不含新能源,用于补偿关停机组的发电量 |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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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责任
- 承担优先购电用户的保障责任,按照政府定价提供电力服务。
- 按照《新疆电网发电企业月度合同电量计划编制规范》进行优先发电计划分解,确保发购曲线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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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电计划执行
- 保量保价之外的发电量,按照国家关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直接交易等政策规定确定价格。
- 电力调度机构要严格落实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电力交易中心需做好与市场化交易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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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与调整
- 电网企业需每月向自治区电力主管部门报送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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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协调与预警机制
- 各地(州、市)电力主管部门与当地供电公司需协同安排地调电源发电计划。
- 加强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建立预警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总结
本通知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公益用电保障和绿色发展三大目标,制定了2023年新疆电网的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计划。通过明确各类用户的用电保障比例和发电计划安排,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同时,强调了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强化了电网企业的责任和执行监督机制,为新疆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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