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通知公告_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_4页_370kb
报告摘要
总结:江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通知(编号:赣能新能字〔2023〕5号)
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确保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任务,并持续推动江西省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 落实风电、光伏发展任务,分解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强调不得设置违规门槛,并分析目标完成情况,确保用地和电网接入条件。
- 引导有序投资,厘清全省电网消纳空间,基于负荷增长和预测分析测算容量,要求电网企业提供数据和解决方案,支持未完成目标的地区或提出替代方案。
- 拓展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按“能建尽建”原则纳入建设计划,并衔接项目库管理。
- 明确优优先方向,提升系统调峰能力,优先支持煤电与新能源联营项目、新能源+储煤项目,以及探索新技术、新能源产业链项目的开发。
- 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包括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及政府承诺函、选址和用地支持性文件,要求落实调峰能力、接网工程纳入规划,项目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3年内建成,光伏1年内建成;逾期未建项目不再保证接网消纳。
提交截止日期:初选方案需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省能源局。附件包括各市发展任务表、承诺函模板和统计表。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