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启东市人民政策印发关于《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_8页_232kb
报告摘要
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启东市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印发《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整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该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开发模式、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为全市光伏开发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主要观点
- 指导思想: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为指导,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 基本原则:
- 有序规划:从示范项目、示范建筑入手,逐步推进整村、整镇(园区)开发。
- 因地制宜:结合城市景观和建筑风格,推动光伏与环境融合。
- 示范带动:通过市属国有企业带头,形成“政府带动、企业参与、百姓受益”的开发模式。
- 规范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可靠与安全运行。
- 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5432”试点任务,即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新增装机规模力争超30万千瓦。
关键信息
建设规模与进度安排
- 建设规模:全市计划完成30万千瓦新增装机,具体包括:
- 党政机关屋顶:0.3万千瓦
- 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1.2万千瓦
- 工商业屋顶:18.5万千瓦
- 居民屋顶:10万千瓦
- 进度计划:
- 2022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建设合计1.5万千瓦试点任务,完成工商业和居民屋顶光伏40%试点任务。
- 2023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开发模式
- 屋顶租赁模式:开发企业租赁屋顶,按面积支付租金。
- 电价优惠模式:业主使用光伏电量可享受电价折扣。
- 业主自主投资模式:鼓励工商业和农户自主投资建设并运维光伏项目,禁止通过金融机构向农户融资建设。
工作步骤
- 准备阶段(2022年1月至6月):完善试点方案,建立项目库,完成协议签订与备案。
- 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施工与运营安全,优化电网接入服务。
- 考核评估阶段(2022、2023年底):组织考核与现场评价,确保项目符合示范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 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2月):总结试点经验,完善体制机制,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考核:成立市级和区镇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纳入考核体系。
- 筹建运营公司:由市属国企牵头,联合专业企业,市场化运作,推动项目开发与运维。
- 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整体打包备案;设立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支持。
- 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 做好消纳保障:优化电网规划,提升有序用电等级,支持光伏自发自用,减轻区镇能源考核压力。
总结
该意见通过系统规划、分类推进、创新机制、政策引导和安全保障,全面推动启东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能源结构优化,为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和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