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专题_8页_1mb
报告摘要
地方政府专项债专题总结
核心内容
地方政府专项债是地方政府为特定项目筹集资金的债务工具,其偿债来源与项目收入直接相关。与普通专项债相比,项目收益专项债的偿债来源更为明确,但本质上仍属于专项债,其利息收入对企业和个人免税,偿债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存续地方政府专项债概况
- 存续规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存续地方政府专项债共1523只,总规模达5.47万亿元。
- 项目收益专项债占比:仅占5%,以土地储备专项债为主,收费公路和轨道交通专项债发行规模较小。
- 期限分布:5Y期专项债占比最高(38%),7Y和10Y合计占46%,1Y期仅有一只,规模很小。
- 发行利率:2017年专项债票面利率显著高于2016年,5年期专项债平均比国债基准上浮8.57%,而2016年平均上浮4.29%。
项目收益专项债的优势
- 利差溢价与偿债来源波动性正相关:偿债来源波动性越高,基准上浮越大。土地储备专项债的基准上浮最高(8.69%),其次是其他专项债(6.99%),最后是收费公路专项债(4.30%)。
- 投资者认购踊跃:项目收益专项债的一级认购倍数高于其他专项债。土储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和轨道交通专项债的超额认购倍数均值分别为3.00、2.92和4.38倍,远高于其他专项债的1.48倍。
- 流动性改善:基金类机构和证券公司增持地方债,推动持有者结构多元化,增强地方债流动性。
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与余额情况
- 限额与余额:截至2016年末,江苏省的地方政府专项债余额和限额均为全国第一,而深圳市在2017年12月发行了首只20亿元的轨道交通专项债。
- 限额分配:89号文规定,土地储备和收费公路专项债有具体限额分配,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需在限额剩余部分发行。
- 额度使用情况: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剩余专项债限额较为富余,而天津、重庆、广西等地额度使用较满。
风险提示
- 债务率过高: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率过高,债务限额接近用满,需警惕债务风险。
- 违规举债行为:需警惕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的风险。
投资者结构分析
- 投资者结构变化:基金类机构和证券公司增持地方债,推动地方债流动性提升。
- 托管量分析:中央结算公司托管量中,“其他合计”部分(约17.79万亿元)的变动主要由地方政府债带动,反映其持有者结构的变化。
- 流动性趋势: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地方政府债的流动性逐步改善,项目收益专项债表现尤为突出。
估值与分析方法说明
- 本报告的分析基于合理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有较大差异。
- 采用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存在局限性,不保证所涉及证券在报告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 本报告由张旭撰写,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6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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