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达峰带来的投资机会系列(三):CCER,核心机制与收入测算-20210420-招商证券-23页_1mb
报告摘要
CCER: 核心机制与收入测算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围绕我国自愿减排碳信用交易市场(CCER)的发展历程、核心机制、项目类型及收入测算展开,分析了CCER在碳中和与碳达峰背景下的投资机会。CCER作为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2年起逐步建立,并在2015年进入交易阶段。截至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公示的CCER审定项目累计达到2871个,备案项目861个,减排量备案项目254个。全国八个碳交易试点地区累计成交CCER达2.8亿吨,上海为成交量最大地区,广东紧随其后,CCER价格在20-30元/吨之间波动。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CCER的产生背景与历史
- CER与CDM:CER是《京都议定书》下的碳交易标的,中国曾通过CDM参与国际碳市场,但随着CER价格下跌及CDM项目衰落,中国开始建立国内自愿减排市场。
- CDM发展阶段:
- 起步阶段(2004-2005):政策完善,CDM项目开始注册。
- 快速发展阶段(2006-2012):项目数量爆发式增长,2012年达到顶峰。
- 衰落阶段(2012-2017):受国际碳市场低迷影响,CDM项目逐步减少,2017年后停止注册。
- CCER建立:2012年,国家发改委推出CCER机制,2015年CCER交易平台上线,2017年项目备案暂停。
二、CCER的核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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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流程:
- 包括项目识别、审定、备案、减排量备案、上市交易及注销六个阶段。
- 每个项目需产生四个文件:项目文件、审定报告、监测报告、核证报告。
- 项目备案只需一次,而减排量备案会根据时间段多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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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量计算:
- 采用基准线法,公式为:ERy = BEy - PEy - LEy。
- BEy(基准线排放量):假设无该项目时,替代项目的排放量。
- PEy(项目排放量):该项目的实际排放量。
- LEy(泄漏量):因项目实施产生的额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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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期:
- 项目可选择固定计入期(10年)或可更新计入期(3×7年)。
- 不同项目类型选择计入期方式不同,如风电、光伏多采用可更新计入期,水电项目则受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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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消机制: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使用CCER清缴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的5%。
- 各试点交易所对CCER抵消机制有不同规定,如地域限制、项目类型限制等。
三、CCER项目类型与交易情况
- 项目类型:
- 按项目数:风电(35%)、光伏、农村户用沼气、水电等。
- 按减排量:水电(25%)、风电(24%)、农村户用沼气、天然气发电均超过10%。
- 交易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全国CCER累计成交2.8亿吨。
- 上海成交量最大,占41%,广东其次,占21%。
- 交易价格波动在20-30元/吨之间,但协议价成交较多,实际价格偏低。
四、收入测算与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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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
- 每上网一度电增收约0.025元。
- 收入弹性为4%-7%。
- 以50MW风电项目为例,年收入可达1638-3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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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
- 每上网一度电增收约0.026元。
- 收入弹性为4%-7%。
- 以50MW光伏项目为例,年收入可达2332-36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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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项目:
- 每上网一度电增收约0.022元。
- 收入弹性为4.67%-7.88%。
- 以年发电量45000MWh的水电项目为例,年收入可达1413-19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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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每处理一吨垃圾增收约7.6元。
- 收入弹性为3.31%-6.73%。
- 以日处理1000吨垃圾的项目为例,年收入可达301-919万元。
关键信息总结
- CCER发展历程:从CDM项目过渡到国内自愿减排市场,2012年启动,2015年进入交易阶段。
- 项目类型分布:风电和光伏是主要项目类型,水电和农村户用沼气也占据一定比例。
- 交易情况:上海是CCER成交量最大的地区,价格波动在20-30元/吨。
- 收入测算:各类型项目通过出售CCER可获得额外收入,收入弹性在3.31%-7.88%之间。
- 风险提示:我国碳交易市场活跃度低,CCER相关政策推出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市场发展。
表格汇总
| 项目类型 | 每度电增收(元) | 收入弹性(%) |
|---|---|---|
| 风电 | 0.025 | 4%-7% |
| 光伏 | 0.026 | 4%-7% |
| 水电 | 0.022 | 4.67%-7.88% |
| 垃圾焚烧发电 | 7.6元/吨 | 3.31%-6.73% |
项目类型与减排量占比
| 项目类型 | 项目数占比 | 减排量占比 |
|---|---|---|
| 风电 | 35% | 24% |
| 光伏 | 37.7% | 25% |
| 农村户用沼气 | 15% | 12% |
| 水电 | 15% | 24% |
| 其他项目 | 余下部分 | 余下部分 |
交易情况
| 地区 | 累计成交量(万吨) | 占比(%) |
|---|---|---|
| 上海 | 11000 | 41% |
| 广东 | 5880 | 21% |
| 北京 | 1200-2600 | 5%-9% |
| 天津 | 1200-2600 | 5%-9% |
| 深圳 | 1200-2600 | 5%-9% |
| 四川 | 1200-2600 | 5%-9% |
| 福建 | 1200-2600 | 5%-9% |
| 湖北 | 800 | 3% |
| 重庆 | 49 | 小量 |
风险提示
- 我国碳交易市场活跃度低,CCER相关政策推出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影响CCER的市场价值和交易量。
总结
CCER作为国内自愿减排碳信用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碳交易政策密切相关。在CDM项目衰落的背景下,CCER逐步成为企业减排的重要工具。虽然CCER项目类型多样,但风电、光伏、水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是最主要的四类项目。通过CCER交易,企业可以获得额外收入,但市场活跃度和政策支持是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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