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4月26日报送)
报告摘要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999.9952万股,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和发行市盈率等关键指标尚未公布,具体发行价格及日期待定。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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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创业板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包括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
-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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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限售安排: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间接持股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股份,并在离职后规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
-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30%或80%的股份,具体取决于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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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预案:
- 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可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的11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其最近一次分红的1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税后薪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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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与赔偿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若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包括回购股份、公开道歉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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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年产12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尚未公布,发行费用由公司及股东按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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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若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资金需求,可采用股票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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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82,348.14万元,净利润为11,781.42万元。
- 2017年每股收益为1.96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3.46%。
- 公司资产总计49,956.95万元,负债总计26,781.75万元,资产负债率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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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三年内回报填补措施:
- 公司承诺通过提升盈利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进度等方式填补即期回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相关承诺,确保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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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存利润分配: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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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与合规情况:
- 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不利变化。
- 公司符合上市条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信息
- 公司定位: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核心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 市场地位:2016年全球单相组串式逆变器市场占有率7%,三相组串式逆变器市场占有率1%。
- 技术优势:拥有51项专利,研发团队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建有企业院士工作站。
- 股东结构:控股股东王一鸣持股38.42%,实际控制人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分别持股38.42%、11.69%、16.71%。
- 发行机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宁波市象山县经济开发区。
-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财务指标:
- 2017年净利润11,781.4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11,315.30万元。
- 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4,927.64万元,速动比率1.41,流动比率1.66。
-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10%,三年累计不少于30%。
-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可调整分红比例,最低为20%。
总结
本次发行是锦浪科技在创业板市场的重要里程碑,公司具备良好的财务基础与市场地位,同时通过多种措施保障股价稳定与投资者权益。尽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及股东已作出多项承诺,包括限售、减持、稳定股价及赔偿等,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及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将用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及市场拓展,以增强公司竞争力并实现持续盈利能力。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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