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7-兴业证券-新三板vs纳斯达克vs兴柜_做市商制度研究_加强竞争_提高定价效率_以释放流动性_24页_1mb
报告摘要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主要分析了新三板与纳斯达克、台湾兴柜在做市商制度上的差异,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以提升新三板的流动性与定价效率。核心观点在于,通过市场化改革和制度优化,新三板可以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提高市场活跃度,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最终实现服务中小企业的目标。
主要观点
- 提高市场化程度:新三板应通过降低做市商门槛、扩大做市商数量、引入竞争等方式,提升市场的定价效率和流动性。
- 优化库存股获取方式:引导做市商间公开询价确定库存价格,促使做市商转变盈利模式,以交易价差为主要收入来源。
- 允许做市商间交易:开放做市商之间的交易可以减少监管成本,提高交易价格的稳定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 调整合格投资者门槛:虽然新三板目前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需考虑通过合理方式扩大投资者数量,提升市场流动性。
- 提升定价效率:定价效率的提升将直接促进交易活跃度和融资效率,推动新三板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
关键信息
做市商制度现状对比
| 市场 | 做市商数量 | 每家企业做市商数量 | 做市商资格范围 | 盈利方式 | 交易活跃度 |
|---|---|---|---|---|---|
| 纳斯达克 | 500-600家 | 平均20家 | NASD会员或经协会确认 | 买卖价差 | 高 |
| 台湾兴柜 | 30家左右 | 平均5-6家 | 综合证券商 | 买卖价差 | 中 |
| 新三板 | 78家券商 | 平均3.7家 | 证券公司 | 买卖价差 | 低 |
报价制度对比
| 项目 | 纳斯达克 | 台湾兴柜 | 新三板 |
|---|---|---|---|
| 报价连续性 | 规律、持续 | 连续报价 | 持续报价 |
| 报价周期 | 可被动退出 | 强制履行义务 | 强制履行义务 |
| 双向报价豁免条件 | 仅在系统原因或超出控制时可豁免 | 库存不足或超额时可豁免 | 库存不足或超额时可豁免 |
| 报价有效性 | 有详细规定,禁止拒绝成交或给出更劣报价 | 有规定,需按数量履行报价义务 | 制度待完善,无明确处罚 |
| 价差限制 | 不超过7% | 不超过7% | 不超过5% |
| 最小报价单位 | 0.01/0.001美元 | 0.01元 | 0.01元 |
| 最小报价变动单位 | 依价格分层,灵活规定 | 0.01元 | 0.01元 |
| 报价混乱预防措施 | 允许做市商间交易,强制成交 | 强制成交 | 禁止做市商间交易 |
市场流动性与投资者结构
- 新三板流动性不足:新三板的日均换手率仅为0.2%,远低于纳斯达克的1.25%。
- 投资者数量少: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数量仅为17.29万户,而A股为9406万户,新三板投资者数量仅为A股的1.8%。
- 机构投资者为主:新三板定位为“机构市”,投资者多为长期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较高。
优秀做市商案例
- 纳斯达克做市商骑士资本:占NASDAQ交易量的17.2%,主营收入63%来自买卖价差收入,是全球最大的做市商之一。
- 新三板做市商表现:中泰证券在做市数量上领先,天风证券在做市企业总市值上排在首位。
政策建议
- 降低做市商门槛:扩大做市商范围,引入更多市场主体,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 优化库存股获取方式:引导做市商间询价,以更接近公允价格的方式获取库存股。
- 允许做市商间交易:通过市场化竞争提高报价的合理性,减少监管成本。
- 合理调整合格投资者门槛:考虑引入更多机构投资者,提升市场流动性。
- 提高定价效率:通过制度优化,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增强交易活跃度和融资效果。
风险提示
-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相关政策若未能及时实施,可能影响新三板市场的发展。
- 市场波动风险:做市商在报价和交易过程中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
结论
新三板作为中国新兴的场外市场,应借鉴纳斯达克和台湾兴柜的成熟经验,通过制度优化和市场化改革,提高做市商数量和竞争性,优化库存股获取方式,提升定价效率和市场流动性。这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挂牌融资,也将推动新三板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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