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军品定价机制与改革深度研究:解密“成本加成”_18页-1m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军工行业装备采购与定价机制的现状及改革进程,并与美军采购机制进行对比,探讨改革对军工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文章指出,当前我国军工企业普遍面临成本加成定价机制的约束,导致利润率偏低,而美军通过多种合同类型和激励机制,实现了较高的军品业务利润率。
主要观点
- 成本加成机制的弊端:成本加成机制对企业形成负向激励,导致企业缺乏降低成本的动力,进而影响盈利能力。
- 采购方式多样化:自200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实施以来,采购方式从单一的定点采购发展为五种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
- 改革进程:自2009年起,我军逐步推进竞争性采购制度,2015年军改全面启动后,采购定价机制改革成为重点之一。改革包括武器装备分类定价、过程成本监控和激励约束定价等措施。
- 利润提升预期:随着改革的推进,单一来源采购类军工企业的利润率有望从5%提升至10%。改革旨在通过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企业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 美军经验借鉴:美军采用多种合同类型,如成本加成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和时间与材料合同,并具备完善的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人才体系,支持其较高的军品利润率。
关键信息
重点公司及评级
- 中直股份:增持
- 航发动力:增持
- 内蒙一机:增持
- 中航飞机:中性
- 中航黑豹:中性
成本加成机制
- 成本加成机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理论上企业的净利润率接近5%。
- 成本加成机制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形成负向激励,导致成本虚高、利润低下。
美军采购机制
- 美军采用三种主要合同类型:成本加成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和时间与材料合同。
- 成本加成合同占国防部合同授予额的20%~25%,营业利润率在7%~9%之间。
- 固定价格合同占70%~80%,营业利润率在10%~12%之间。
- 美军军品业务1989-2012年间平均营业利润率为9.4%,远高于我国军工企业。
我军改革重点
- 武器装备分类定价:根据装备的竞争程度,分别采用国家定价、最高限价和市场竞争定价。
- 过程成本监控:在研制阶段对成本进行监控和调整,以实现成本与效益的平衡。
- 激励约束定价:在装备定型和批量采购阶段,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益。
改革影响
- 改革后,单一来源采购类军工企业利润率有望提升至10%。
- 军队成本审核能力的提升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 未来军工企业盈利能力有望提升,对标国外军工企业。
结论
本文认为,随着我军装备采购定价机制的逐步改革,尤其是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军工企业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当前市场对军工企业采用P/S法估值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需关注改革的进度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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