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2019.4-13页_612kb
报告摘要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总结
核心内容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旨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主要观点
- 以人为本:城镇化要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升城市生活质量。
- 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优化落户政策,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
- 城市群与都市圈发展:加强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提升区域协同能力。
- 城市高质量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 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
关键信息
一、总体要求
- 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
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落户政策优化:
- 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 I型大城市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 超大特大城市调整积分落户政策,增加落户规模。
- 探索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落户支持。
- 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 确保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利,完善高考政策。
- 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制度统一。
-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 配套政策深化:
- 落实“人地钱挂钩”政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向落户较多地区倾斜。
-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分配机制,探索宅基地复垦指标调剂。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 推进城市群发展:
- 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一体化。
- 推动成渝、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形成新的增长极。
- 培育现代化都市圈:
-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立税收和征管协调机制。
- 允许建设用地指标跨地区调剂,健全商品房供应体系。
- 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 超大特大城市疏解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向周边扩散。
- 大城市提高精细化管理,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 中小城市分类施策,支持潜力型城市和收缩型城市转型。
- 支持特色小镇发展:
- 建立典型引路机制,鼓励市场化运作和政银企对接。
- 建立规范纠偏机制,淘汰虚假小镇,完善标准体系。
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 优化产业布局:
- 引导大城市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 中小城市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产城融合。
-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 推进“多规合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农田和开发边界。
-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完善交通网络,推进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建设。
- 加快地下综合管廊、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等建设。
- 改进公共资源配置:
- 适度增加中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城乡联动发展。
- 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
- 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
- 提升人文魅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五、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 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 鼓励城市人才返乡创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农地抵押贷款。
- 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 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待遇。
- 推进城乡医疗资源联动,建立医共体和对口帮扶机制。
-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
-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2019年完成20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
- 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
- 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 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体系,发展特色产业。
- 探索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传统工艺振兴。
-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 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农民直接补贴水平。
组织实施
- 强化部际协调: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
- 压实地方责任: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确保任务落地。
- 深化宣传引导: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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